索 引 号:
005692288/2023-0001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下冶镇
发文字号:
下政〔2023〕2号
标  题:
下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日期:
2023-01-10
下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的通知


各行政村:

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济源示范区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预算分配的通知》(济管应急20233号),《下冶镇2022-2023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下达给你村,此资金和物资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是拨给灾区的救灾专项资金和物资,各村必须高度重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和物资

二、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要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严格发放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注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本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和物资,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供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挪用、截留、贪污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一经发现,要移交纪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及时向镇政府反馈资金和物资使用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


附件:关于发放省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通知


                     下冶镇人民政府

                       20231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