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
任教实施办法
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含职业院校、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和《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豫退役军人规〔2023〕2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济源基础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共同发展为目标,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创新支持政策措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退役军人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打造济源“兵教师”品牌,让退役军人成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济源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注重师范人才培养
1.扩充更多师范专业教育机会。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考试招生中对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免试、单招、优先录取等,并严格落实学费、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2.实施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将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项目纳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依托师范类院校或设置师范专业的综合类大学,以项目制方式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结合退役军人特点,着重培训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考取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畅通任教发展通道
3.单列专岗招聘计划。不断拓宽中小学任职渠道,教育行政部门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
4.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艰苦地区服役等因素,报名年龄相应放宽2岁。各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要制定有效措施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要优先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范围,在选择军训、安保外包服务时应优先选择退役军人进行服务。
5.享受考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济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
6.强化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规划发展。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要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三)加大退役军人就业进校园力度
7.开发设立退役军人校园类岗位。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退役军人担任“兵教官”,辅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范围。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外包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并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奖补。鼓励支持民办中小学及高校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
8.吸引更多师范毕业生入伍。征兵办优先征集符合参军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干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开展国防教育
9.开展红色经典国防教育宣讲。创新国防教育形式,组织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且热心公益的退役军人定期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传授国防知识,讲述英模故事,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和忧患意识。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要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在示范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工作,设计衔接好选拔、培养、聘用、发展各个环节;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深化政策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共同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建立“兵教师”人才储备库,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
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学校的政策指导和教学管理,牵头组织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计划设置、招考和聘用,指导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及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活动等,督促中小学落实各项优待政策。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做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政策指导、审核备案等工作,做好公开招聘中新聘用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备案、聘用手续办理工作。
济源人武系统要在各级组织的中小学国防教育、高中以上学生军训中给予工作指导。
(三)加强宣传评优
各级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媒介,多途径宣传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利好政策,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任教。各级教育部门评选优秀教师时,拿出一定数量名额用于表彰优秀退役军人教师。注重发掘、培养和宣传退役军人教师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形象,擦亮济源“兵教师”品牌。
(四)强化经费保障
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合理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涉及师范类专业退役军人学生资助等相关经费,按现有规定政策予以保障。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人民武装部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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