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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571534/2024-0009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3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发布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济源基础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共同发展为目标,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创新支持政策措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退役军人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打造“兵教师”品牌

二、文件发布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和《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豫退役军人20232)。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畅通任教发展通道

1.单列专岗招聘计划。不断拓宽中小学任职渠道,教育行政部门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

2.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艰苦地区服役等因素,报名年龄相应放宽2岁各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要制定有效措施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要优先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范围,在选择军训、安保外包服务时应优先选择退役军人进行服务。

3.享受考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济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

4.强化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规划发展。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要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二)加大退役军人就业进校园力度

5.开发设立退役军人校园类岗位。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退役军人担任“兵教官”,辅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范围。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外包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并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奖补。鼓励支持民办中小学及高校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

6.吸引更多师范毕业生入伍。征兵办优先征集符合参军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干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7.开展红色经典国防教育宣讲。创新国防教育形式,组织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且热心公益的退役军人定期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传授国防知识,讲述英模故事,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和忧患意识。

咨询电话:0391--6635586(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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