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出台《方案》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济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要达到什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统筹社会资源,拓展社会优待载体,打造服务优抚对象工作品牌,确保示范区优待证制发工作稳妥推进,促进全区优待工作提质增效。
三、如何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制发优待证工作。
2、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优待证制发管理工作。
3、拓展金融优待,合理确定优待证制发合作银行。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优待证制发工作氛围。
5、严肃工作纪律,提升优待证制发管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