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济源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出台《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要求,切实提升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退役军人〔2007〕38号)文件精神,结合济源实际,现就开展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二、《方案》主要达到什么目标?
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全区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存在墓体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强化政治引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全面提升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正向社会效益。
三、《方案》中明确的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哪些?
1、信息校核方面。按照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的要求,梳理全国纪念设施数据系统内是否存在烈士纪念设施综合采集文字图片、影像等信息数据录入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内容不详实不精准问题;重复录入、关键信息缺失、填报错误等问题。
2、规范整修方面。重点排查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是否存在烈士纪念碑体、烈士墓碑损毁、破旧,字迹模糊不清、残缺不全等其他纪念设施的问题。
3、有效管护方面。烈士陵园和各相关单位是否存在管护人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等问题。
4、宣传教育方面。是否存在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烈士史料和遗物未全面深入收集问题;重大历史事件、烈士生平事迹等信息未深入挖掘等等问题。
四、如何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1、建立协调机制。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要依托专项行动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
2、强化工作力量。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骨干抓好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加强政策宣传。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4、督促整改落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听证会等方式,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