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人民调解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展示广大人民调解员风采,树立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
济源示范区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形象和风采,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推进平安济源、法治济源建设中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济源示范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二、评选数量
评选“金牌人民调解员”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对党忠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目标,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
(二)业务精通。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
(三)业绩突出。善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矛盾纠纷数量不少于50件,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受到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
(四)廉洁自律。为人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扎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安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过的;参与邪教组织练习者的;在社会生活及金融、税务等领域中不讲信用,诚信度不高,被有关部门查处过的。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层层酝酿推荐,确保推荐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实践的检验。
(二)评分细则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评选活动实行百分制评分规则,分为社会评议、日常工作表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效三个部分。其中社会评议分为(20分),日常工作表现(30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效(50分)
1.社会评议(20分)。通过报纸、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发起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得票最高的为2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0.5分。
2.日常工作表现(30分)。由各人民调解组织管理部门按照平时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打分,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调解员由司法所负责打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由主管部门打分。
3.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效(50分)。由评选委员会查看案卷,根据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和卷宗规范程度,对参评调解员打分。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和社会影响力按照30分计算,卷宗规范程度按照20分计算。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8月1日-8月20日)。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中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关心关注身边人民调解员的感人事迹,为评选活动营造起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推荐报送(2020年8月21日-9月10日)。坚持择优推荐原则,每个镇(街道)、行业调委会至少推荐1名,报送有关材料,内容包括:审批表;2寸免冠彩色照片;调解纠纷现场照片5张;个人简要情况介绍(不超过2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近三年来调解形成的规范性卷宗5份;有条件的,报送相关影像资料。
(三)审核筛选(9月11日-9月20日)。邀请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20名候选人。
(四)组织评选(9月21日-10月20日)。
1.社会评议。通过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展示20名候选人事迹简介,同时开展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和评论。
2.征求司法所、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参选候选人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打分。
3.评选委员会查看人民调解案卷,根据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和卷宗的规范程度,进行打分。
(五)表彰奖励(10月21日-11月1日)。依照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出“金牌人民调解员”10名,在济源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经公示无异,报评选委员会同意后,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成立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庆贺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市委秘书长
副 组 长:郭 光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兴林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沿海 示范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润泽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 玉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张志敏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工作联席办主任
闫立旗 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董存友 示范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卫民 示范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司法局,董存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广大调解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是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调解员队伍活力、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的有效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评选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规范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是向社会展示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和风采,必须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调解员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人民调解的浓厚氛围。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人民调解员身上凝聚的社会正能量,真正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带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战线的每一名同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济源示范区第二届“金牌人民调解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