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1-0010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0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济源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济司发〔2017〕4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协调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的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形成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监管特点和工作需要,统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组成以相应的法律服务业务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为主,可以吸收其它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可以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坚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原则,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机构数的2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半年1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检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结果通过印发文件、门户网站发布等方式向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

(六)建立监督机制。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牵头,建立监督机制,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做到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

(三)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抽查对象开展严谨细致的检查工作,整个过程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

附件:1.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抽取过程记录表

3.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场检查记录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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