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豫市监〔2019〕25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业务需求,制定《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第一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附件: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第一版)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