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8X/2020-0019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梨林镇
发文字号:
梨政〔2020〕13号
标  题:
梨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梨林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04-26
梨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梨林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梨林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梨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梨林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

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济源“十二五”以来,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累计投入3.9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27.6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济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土地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来由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建设主体不一,投入标准较低,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为了切实掌握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普查整改,提升管护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按照省、市要求,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凡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原农业部门实施的旱涝保收标准农田、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下达各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5月1日前)

梨林成立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动员部署。5月10日前各村将管护员名单、管护工作方案、“十二五”以来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分年度项目统计表。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15日)

普查工作以村集体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村集体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把普查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开展普查,要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

以村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镇、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镇政府对工作底稿进行核实汇总,填写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形成镇级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连同《普查表》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于5月15日前将总体普查工作报告和汇总《普查表》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5月15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镇、村要制订整改方案,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镇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镇政府负责整改,并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

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1月底前总结普查整改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普查整改工作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村、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集体要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要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农业服务中心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等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村要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济源示范区将对普查整改工作领导有力、成效显著以及设施管护成绩突出的镇,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资金分配、评价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激励。

附件:1.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

2.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3.梨林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