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印发了《济源示范区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济商务〔2025〕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5号文件要求,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协同推进示范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同时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含了活动时间、补贴标准和对象、参与商家基本要求、回收企业基本要求、补贴流程、资金清算、有关要求以及职责分工等八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活动时间。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
第二部分是补贴标准和对象。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并在济源换购合格新车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
第三部分是参与商家基本要求。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业绩良好,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等共八条。
第四部分是回收企业基本要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具备电动自行车回收资质等共六条。
第五部分是补贴流程。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焕新”进入电动车置换补贴专区,领取资格券,到参与商家交旧换新,核销享受支付立减,商家辅助登记上牌并上传相关资料。本细则印发之日,线上系统同步开放。
第六部分是资金清算。参与商家定期向商务局提出商家立减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审核通过后商务局将商家及补贴资金情况报省商务厅及示范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向商家拨付补贴结算资金。
第七部分是有关要求。对活动补贴资金、申请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回收企业等提出的有关要求。
第八部分是职责分工。明确商务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工作职责。
三、政策问答
1.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是否可以享受此次以旧换新政策?
答:不可以,三轮或四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如果没有牌照如何享受?
答:个人所属无牌照电动自行车由本人签署《车辆归属承诺书》即可享受补贴(承诺书可向商家索取)。
3.此次补贴活动对老旧电动自行车有什么要求?
答: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主要配件需完整。
4.购买电动三轮车或电摩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吗?
答:不可以。
5.购买铅酸和锂离子电动自行车享受的补贴政策一致吗?
答:二者享受的补贴政策一致。
6.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吗?
答:必须上牌。
7.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后在哪里上牌?
答:在销售商家完成上牌手续,由商家协助消费者完成新车上牌手续。
8.购买新电动自行车上牌费用由谁承担?
答:为使消费者享受到最大优惠和便利,商务部门积极与各商户协调,由商户承担上牌费用,消费者无需再额外支出。
9.一个人购买多辆新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多辆车的补贴吗?
答:不可以,每位消费者仅补贴一次。
10.没有旧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能否申请补贴?
答:不能,仅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并购买全新电动自行车给予补贴。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解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391-663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