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负责人:张媛媛
电话: 0391-6633102
传真:
邮编: 459000
邮箱: jyswvip@126.com
地址: 第二行政区9号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示范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示范区相应的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示范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示范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示范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示范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示范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示范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示范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

(六)负责示范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示范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落实行业标准,协调推进示范区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示范区流通产业发展。

(七)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示范区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示范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指导示范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九)拟订示范区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示范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对示范区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工作。

(十)指导、协调示范区外商投资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拟订示范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示范区与其他相关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贸交流活动,统筹组织举办示范区招商引资活动及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济和示范区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示范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示范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济源联动创新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承担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济源联动创新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示范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统筹管理、政策指导和统计评价工作。

(十四)拟订示范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贯彻落实全省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示范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示范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有关职责分工。(1)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示范区商务局牵头,承担示范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会同示范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3)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会同示范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舆情动态、新闻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的拟订和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示范区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33102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33949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提供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示范区商务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和权责清单,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布;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示范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规范示范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牵头负责示范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和商务运行综合分析工作;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统筹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

联系电话:0391-6633206

(四)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济源联动创新区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示范区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调研督导及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对示范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依法处理投诉案件;统筹协调安排示范区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拟订示范区参加境内外重要经贸活动计划;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工作;牵头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外开放工作;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济源联动创新区建设发展并组织实施,推动济源联动创新区功能布局优化扩展、开放创新联动、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推进相关区域制度创新、复制推广等工作;研究制订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产业等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规划、政策与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联系电话:0391-6833968

(五)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村商业建设、城市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示范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示范区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示范区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示范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申报市场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牵头推动示范区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开放合作,引进境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平台;协调推进示范区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业态发展。

联系电话:0391-6633410

(六)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平安商场创建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示范区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示范区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促进工作;按照规定对示范区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联系电话:0391-6633305

(七)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示范区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进行监管;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示范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391-6633941

(八)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科。拟订示范区外贸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示范区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

联系电话:0391-6633970

(九)外商投资服务科。研究拟订示范区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新设、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事项进行监管和服务;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工作,推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负责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协调指导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33080

(十)区域经济协作科。研究拟订示范区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示范区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项扶持发展资金;指导联系外地驻济和示范区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跟踪推进重大活动中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负责示范区在国内举办、参与的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示范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账、招商引资综合评价等工作;负责指导示范区驻国内联络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33914

(十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统战及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承办局党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3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