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所: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0〕12号)的有关要求,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济食药监〔2016〕9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济源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济食药监〔2015〕12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济食药监〔2016〕9号 |
2 |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的通知 | 济食药监〔2019〕13号 |
附件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济源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 济食药监〔2015〕12号 |
2 |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济食药监〔2016〕4号 |
3 |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源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济食药监〔2016〕92号 |
4 | 关于印发《济源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济食安办〔2016〕3号 |
5 |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提升奖补办法的通知 | 济食药监〔2018〕92号 |
6 | 关于印发《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济工商文〔2014〕27号 |
7 | 关于印发《济源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 | 济工商文〔2015〕4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