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2-0019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济管市监〔2022〕198号
标  题:
关于征集推荐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1-17
发布日期:
2022-11-17
关于征集推荐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保障作用,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进一步推进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确保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以及行政裁决的及时、公正和权威,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示范区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严谨的科学技术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履行工作职能;

  3.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相关技术领域生产、研发或专利撰写、维权确权、预警分析等工作经验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者可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意见;参与调查取证;参与询问、口头审理;协助行政执法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技术调查官仅对参与的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发表意见,不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决结果发表意见。

  四、推荐程序

  (一)技术调查官由本人申请,填写《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申请表原件和报名者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市场监管局,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实施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推荐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其他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市场监管局向推荐。

  (三)根据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并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的PDF版(带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jyzscqbhk@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周璇    联系电话:6612060

附件:1.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申请表

    2.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推荐人员汇总表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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