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18-0013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标  题: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日期:
2018-09-19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属相关科室、分局、支队,各镇所:

    2018年9月1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我省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传达了陈润儿省长在9月16日召开的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出台了《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并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防控职责。省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电〔2018〕12号),对全系统做好猪肉等产品质量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局12号明电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河南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肉制品加工大省,非洲猪瘟虽然不感染人,但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一旦发生疫情传播,将对我省的生猪养殖产业造成严重打击,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造成恐慌,影响和谐稳定,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站位全局,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立即行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登记把关。要对辖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等肉类经营主体进行进一步全面排查,摸清辖区肉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并按照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分类登记建档,逐户签订《肉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附件1)或《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厨废弃物处置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附件2)。凡发现各类经营主体经营、使用的猪肉等动物产品涉嫌来自疫区的立即暂停销售,并上报市局。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型餐饮企业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并保存进货单据。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采购生猪产品具备“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章和肉品检验合格章。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索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收运者公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等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建立动物产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动物产品合法来源,不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有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及畜牧等相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站位全局,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和本辖区疫情防控统一要求,与畜牧部门、镇办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实时沟通掌握疫情防控进展。根据畜牧部门、镇办提供的产地检疫等有效线索,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开展市场排查和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场所产生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避免流向养猪场(户)。

四、严格值守,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动态

分局、支队、各镇所要提高敏感性,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每天对各自辖区内的猪肉加工、销售、餐饮单位经营、使用猪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的原则,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天《济源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日报表》(附件3)统一报市局食品流通科(周庆13782888383)。发现异常情况时,随时上报。

各科室联系人:

食品生产科 李建设 13903895111

餐饮食品科 张亚茹 18839009531

食品流通科 卢新立 13782605500

附件1:肉品销售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2: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

附件3: 济源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日报表

                              2018年9月19日

附件1

肉品销售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杜绝有毒有害肉类产品进入销售环节,我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的肉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旱厕、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虫、防雨、防尘设备等。

2、坚决不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坚决不销售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坚决不销售无“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章和肉品检验合格章)肉品。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65条规定,建立肉类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日期、数量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进货单据。  

  我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监督。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

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是餐饮服务环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餐厨废弃物的处置主体责任,避免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场(户),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主体责任;

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并及时清理,不溢出存放容器;

三、确保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索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收运者公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餐厨废弃物不喂养生猪;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济源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日报表

单位:          填报人:             时间:

环节

检查家次

发现问题数

问题描述

生产

流通

餐饮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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