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科室、分局、支队,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现将《济源市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15日
济源市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强春季开学后我市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广大师生用餐安全,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于即日起至3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通过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的落实,使学校食堂专职食品安全员设立率、培训率、备案率达100%,有效健康证明持有率达100%。
二、工作安排
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3月5日,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辖区管理原则,以学校责任主体为单位组织自查,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
四、检查重点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学校食堂为自主管理还是委托经营,严禁以个人名义承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包括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学校专职食品安全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包括食品原料、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卫生管理、洗消管理,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按规范要求操作情况;食堂场所布局和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食品留样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部署。各相关科室、队、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学习《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局餐饮食品监管科负责组织对违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的督查指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执法支队、各镇监管所负责做好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学校食堂监管信息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行分类监管,对检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教育部门、所在镇办和学校,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组织自查检查,突出检查效能。一要组织开展自查。各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在开学之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建议项目》(附件1)进行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要严格规范。严格量化管理,严格现场检查,严查违法行为,以严厉的问责促进严格的监管。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辖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执行三个“禁止”、五个“严禁”。三要强化留痕执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表》(附件2)进行检查,认真书写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做好督查督导,及时上报信息。针对本次专项行动,市局餐饮监管科要联合教育部门分管科室适时开展抽查督导,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检查单位行动力、执行力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市执法支队、各镇监管所要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建立专项检查档案并保存,于2016年3月8日前将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至市局餐饮监管科。
附件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建议项目
2.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表
3.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建议项目
项 目 | 检 查 内 容 | 结果 |
环境卫生 | 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 |
食堂就餐、加工及贮存场所环境是否整洁 | ||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 ||
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 ||
加工过程 |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清洁 | |
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70度 | ||
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是否超过两小时;存放时间超过两小时的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 ||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间是否存在交叉感染 | ||
专间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 ||
清洗消毒 | 餐用具是否有效清洗消毒 | |
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 ||
消毒后餐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 ||
个人卫生 |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 |
从业人员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前是否洗手、消毒 | ||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是有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 ||
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画指甲油、戴戒指 | ||
健康管理 | 从业人员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证、培训证明上岗操作 | |
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 ||
食品采购 | 是否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及查验制度 | |
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
食品贮存 | 库房存放食品是否离地隔墙 | |
冷冻、冷藏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 ||
食品贮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 ||
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 ||
违禁食品 | 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
是否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 ||
是否经营其他违禁食品 |
附件2: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
食堂性质(自营或承包) |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有□ 无□ | ||||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有□ 无□ | ||||
量化分级 | A级□ B级□ C级□ 未评级□ | ||||
供餐人数 | |||||
从业人员数 | |||||
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 有□ 无□ |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 是□ 否□ | ||||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是□ (姓名: ) 否□ | ||||
原材料索证索票、进货台账是否齐全 | 有□ 无□ | ||||
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是否定点采购 | 有□ 无□ | ||||
食品留样制度 | 有□ 无□ | ||||
餐饮具消毒设施 | 有□ 无□ | ||||
过期、三无、腐败变质食品 | 有□ 无□ | ||||
是否使用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 有□ 无□ | ||||
是否使用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等高风险水产品 | 有□ 无□ | ||||
是否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 有□ 无□ | ||||
是否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 有□ 无□ | ||||
是否开展“透明厨房”活动 | 有□ 无□ | ||||
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 有□ 无□ | ||||
是否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 | 有□ 无□ | ||||
是否加工制售凉菜(高等院校除外) | 有□ 无□ | ||||
饮用水情况 | 自来水□ 自备井□ |
备注:饮用水是自备井的查验有无水质检验报告,如无水质检验报告,尽快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并将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于3月20日前报相应监管辖区支队、镇所。
附件3:
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检查学校食堂 | 家次 |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 人次 | |
出动执法车辆 | 车次 | |
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 | 公斤 | |
销毁问题食品 | 公斤 | |
下发监督意见书 | 份 | |
责任约谈 | 家 | |
责令整改 | 家 | |
吊销许可证 | 家 | |
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 | 家 | |
行政处罚立案数 | 起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万元 | |
罚款金额 | 万元 |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 件 | |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 次 |
注:无相关数据,应在表格内相应位置填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