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豫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省局《转发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食药监法〔2017〕2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争创“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纲要》和《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四个最严”、“严字当头”,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监管对象、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又富又美新济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备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公正执法,在全局上下自觉形成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良好局面,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职,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高效便民。加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防范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效能。
2.推进落实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接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使用权力、履行职责。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机构规范、队伍精良、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药监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2、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将法律法规、《纲要》、《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内容,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机构改革后一年打基础、两年提素质的要求,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大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3、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针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抽样检验、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不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并选择典型案件汇编成册,为系统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持,着力打造一支守法严、懂法全、用法精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
4、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营造全社会了解、关注、遵守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健全决策机制,改进依法行政方式
1、健全规范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要决策公众参与、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确定为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的必备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和系统公职律师制度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和法律实践平台,着力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规范文件发布,保证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经过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未违规设定行政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形;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规范性文件要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审查,做到有件必查,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3、适时评估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实行后,要定期组织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合法或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1、健全行政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的监督,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定责、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行为发生,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2、继续推行执法监督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近年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经验,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自觉接受各级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六)继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1、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新机制,争取出精品、出亮点。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推行,指导执法人员树立服务理念,把“行政指导”作为服务型执法的一条主线,贯穿到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创新行政服务管理方式。探索实施行政调解,建立以具体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作用,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系统开展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创建,指导执法支队、镇所争创省级服务型执法示范点。
(七)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权力阳光运行
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公开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事项,保障企业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例行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转办和答复环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各种媒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部门信息公开栏,完善手机短信、微信发布平台,充分发挥有线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介作用,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发布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便、全面、快捷。
(八)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调解工作。完善对食品药品监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不发生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不有发生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诉讼被裁判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时,能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处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四、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要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济源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把依法行政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
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是我局201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需要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探讨、交流,全面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为。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和主要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市局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群众测评等途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力争2017年我局成功创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