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87/2022-0175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轵城镇
发文字号:
轵政〔2022〕7号
标  题:
关于印发《轵城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日期:
2022-03-30
关于印发《轵城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轵城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轵城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330

轵城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轵城镇受洪涝灾害威胁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轵城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河南省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济源市轵城镇防汛应急预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等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轵城镇洪涝灾害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是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依据。

1.3总体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认清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盯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把提前转移避险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关键措施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坚决做到“力量跟着汛情走、救援抢在成灾前”,确保转得快、转的稳、安置得住。

1.4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等要求,以有组织的集体避险转移为主,与个人自主选择安全避险方式相结合。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是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紧急避险指挥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第一责任,科学、快速、有序、安全组织实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

3)遵循就近、安全原则。镇政府应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复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选取安全可靠、场地空间充足的紧急避险场所,每年汛期前做好避险场所监护管理,确保随时符合启用条件。根据拟定的紧急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场所,绘制简明清晰的避险安置图表。

4坚持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集中安置包括固定避险场所、临建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方式。固定避险场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原则,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地方,避开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点,严重污染源以及其他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因灾避险群众选择投亲靠友的,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2  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

2.1 影响范围

1河流洪水威胁区域:主要河道易发生塌方、漫堤等险工险段临近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2)病险水库威胁区域:主要病险水库发生垮坝、漫堤等险工险段临近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3内涝威胁区域:城区地势较低的居民区、道路、隧道、涵洞、人防工程、地下空间设施等区域。

4居民危房区域:辖区仍旧住人的危旧房屋、土胚房,可能面临屋顶或墙体坍塌的区域。

2.2避险对象

根据灾害特点及规律,将可能受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居民、群众作为避险对象,各村、各居委会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避险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轵城镇防汛指挥备案。进入汛期后,镇、各村、各居委会等要动态掌握辖区内登记建档的避险转移基础人群,同时实时查访旅游、务工、探亲等紧急避险流动人群。组织实施紧急避险时,按照先急后缓、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优先转移危险区域群众,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孤幼人员,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采取“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  组织指挥机制

3.1 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轵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镇防汛紧急避险工作。

镇防指成立镇防汛紧急避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开展紧急避险工作,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工作。镇防指指挥长担任镇领导小组组长,镇防指副指挥长担任副组长,镇防指各成员单位为组员。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分管防汛的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

3.2 组织指挥机构职责

3.2.1 镇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贯彻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防汛紧急避险决策部署以及有关工作安排或指令,宣传临灾应急状态并部署紧急避险工作。

2)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水时,负责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任务,研究确定行动方案,下达避险转移指令。

3)调度人力、物力,组织避险群众转移安置。

4)实施灾区安全管制,维护灾区秩序和社会稳定。

5)组织调运救灾物资,保证紧急状况下灾民生活供给。

6)组织灾区卫生防疫,确保大灾无大疫。

3.2.2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进入灾害应对状态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落实全天候全要素值守,每日对防汛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为镇党委、镇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2.3 镇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在镇防指统一领导下,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防汛紧急避险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配合镇防办开展紧急避险协调工作,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提供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的车辆,负责整理相关会议记录,负责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把握全镇防汛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具体负责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积极发动党员参与到防汛工作中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村、各部门汛期值班、领导靠前指挥、干部在岗、群众转移安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汛紧急避险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要求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行为,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查快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镇工业企业做好紧急避险转移工作,负责全镇工业企业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做好防汛工程通信保障工作,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负责密切关注紧急避险工作气象监测预警信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全镇重大洪涝灾害紧急避险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预置、协调、调用有关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参与紧急避险和应急救援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运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抢险救灾人员;负责遭受洪涝灾害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灾工作;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进行表彰,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汛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负责汛期辖区信访、综治、司法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协助轵城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指导建筑工地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落实紧急避险安置措施;负责城镇内危病房屋摸底排查,发现房屋出现险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处置。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警戒,保证防汛道路畅通。

农业服务中心:汛期,开展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当预报发生洪水、超标洪水或突发险情时,派人参加会商,灾情发生时,按照镇防指部署,协调各部门开展险情处置。负责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和洪涝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紧急避险人员的回迁工作。

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通过新媒体进行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宣传,负责监督指导各旅游景点做好汛期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负责全镇所有学校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部署,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协助学校做好汛期学生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参与本辖区范围内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负责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汛期城镇、市场秩序的维护,参与本辖区范围内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与紧急避险安置。

轵城中心校: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编制紧急避险安置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轵城派出所:负责灾区紧急避险安置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交警大队(包含二大队和六大队):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撤离人员的运送。

轵城财政所: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安排和物资准备。负责本镇紧急避险安置工作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根据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实际和财力相应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轵城供电所: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紧急避险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事发地电力设施抢修工作,保障紧急避险群众安置场所电力供应。。

供销社:负责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物资储备、供应;负责协助解决紧急避险安置所需车辆等;供应和调度紧急避险安置所需的必要商品。

各行政村:负责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村(居)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指令,负责本村(社区)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如实上报紧急避险安置情况。

3.3 紧急避险安置工作专班

进入灾害应对状态后,根据工作需要,镇领导小组设置综合协调、监测预警、避险转移、交通保障、宣传舆论、安置保障6个工作专班。

1)综合协调专班: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牵头,党政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起草、印发紧急避险有关工作通知、调度指令等文件,承办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收集、整理、报送紧急避险各类信息等;负责紧急避险实施过程中各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值班值守工作。

2)监测预警专班: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密切关注上级政府、部门发布的气象及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负责河道、水库、山洪、城镇内涝、农田渍涝等监测预报,及时研判风险,通报共享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风险信息;负责全天候接听上级政府发布的紧急避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至相关部门、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指导做好灾害防御和人员避险工作。

3)避险转移专班:由镇各领导班子负责人牵头,武装部、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轵城中心校等各部门、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各村(社区)、企业、建筑工地等及时、快速、安全开展群众紧急避险转移。

4)交通保障专班:由党政办负责人牵头,轵城派出所、交警六大队、党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保障紧急避险群众快速、便捷、安全转移输送,做好转移群众生活物资紧急运输,确保避险转移路线安全顺畅。

5)安置保障专班: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轵城卫生院、供销社、轵城供电所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做好紧急避险群众生活安置和物资供应,避险群众就医、健康监护、卫生防疫等保障,安置场所水、电、通信等供应保障等。

6)宣传舆论专班:由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牵头,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防汛紧急避险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4  避险安置场所及转移路线

4.1 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选择

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安全便”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固定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集中避险安置。

镇、各村、各居委会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机关楼院、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宾馆、酒店、工厂等满足集中生活条件的场所,避开临水地势低洼、易受雷击等区域。

各村、各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辖区实际地形,选择确定本辖区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单位等信息登记入册,并向群众公布。

4.2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设置条件

1)场所安全第一。集中安置点设置在不受灾害威胁的安全区域,场所内房屋、设施等安全可靠,容纳空间充足,配备救生衣、沙袋等应急物资,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标志标牌和安全警示标识

2)满足安置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避险转移安置“五有”要求,在饮食保障上,独立设置厨房,配备灶具、冰柜、冰箱等设备,或集中订做供应一日三餐;在饮水保障上,连接供水管网、安装净水设备或统一运送供应干净生活用水;在衣着保暖上,统一配备被褥,设置衣物清洗、晾晒区域;在住宿保障上,统一配备简易床,合理调配室内住宿人数,保持室内卫生和通风,配置空调或电风扇等降温设备;在医疗保障上,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储备常用药品,设置独立的医疗诊室,配备常用诊疗器械。

   (3)具备基本生活设施。供水采取市政管网供水、地下水抽取、储水设施、供水车等多种方式保证供应;供电采取国家电网供电、临时架设电路、应急发电车、发电机等多种方式,保证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通信采取前期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紧急情况调派应急通信车、搭建临时基站等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环境卫生方面,设置公共厕所、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

4.3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管理

各村、各居委会建立转移安置点分包责任制,支部书记负总责,两委成员划片包干,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灾害转移安置政策,规范安置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进行安置协调、交通运输、水电通信保供、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各村、各居委会负责同志在安置点轮班值守,选派基层党员干部编入工作小组,广泛发动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服务保障。制定入住登记、生活服务、治安管理、安全管控、医疗防疫、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工作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专人负责防火巡查,保证安置点消防安全。全力安排好安置群众生活,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保持生活秩序井然。

4.4 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启用

安置场所启用原则上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工作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工作人员要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4.5分散避险安置

统一组织的分散避险安置,由灾害发生地的村委会前期与附近的、处在安全区域内的村委会,建立结对帮扶计划,分户接收转移群众临时借住安置。避险转移群众也可以自行选择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

村委会要对辖区内分散避险安置群众进行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与分散安置群众保持联络,引导群众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在未解除灾害危险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原住区域。

    4.6  避险转移路线

避险转移路线遵循安全、就近、通畅的原则,在选取避险转移路线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各村、各居委会结合避险转移实际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或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转移避险运输协议交警、公安等部门参与避险路线设计,协同做好转移交通工具保障和交通畅通管控,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

5  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

5.1  发布指令

轵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洪涝灾害警报和本级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及时下达紧急避险指令,对紧急避险责任单位、避险区域、避险对象等提出要求。

灾害发生地村委会接到上级紧急避险指令后,必须第一时间按照指令要求,结合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细化避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安置场所等具体操作事项;确定避险转移人员,采取广播、微信公众号和警报器、大喇叭、铜锣、逐户通知等方式,确保将避险转移指令和要求告知到每家每户。同时,要将指令及时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通告其自行做好本单位紧急避险准备。包居班子成员和党建指导组成员要跟踪督导避险转移各村镇群众及时组织启动避险转移

灾害发生地村委会未接到上级指令时,根据灾害监测情况,预判辖区可能受到灾害威胁时,及时果断向受威胁群众发布避险转移预警或指令,迅速有序动员组织群众进行避险转移。

5.2  发布公告

为扩大灾害预报预警社会覆盖面,提示广大群众做好灾害紧急避险准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宣教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部门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介,发布紧急避险公告,告知广大群众灾害预报、危险区域、避险转移对象、避险安置地点、避险常识和注意事项等,引导群众增强防灾自救意识、主动进行避险转移。

紧急避险公告涉及的村委会积极采取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大喇叭、上门告知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告传播范围,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动员组织群众积极配合避险转移工作。

6  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实施

6.1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镇、村和企事业单位是落实紧急避险安置第一责任,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明确灾害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场所,根据灾害预报预警和上级指令,快速果断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协调辖区内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和抢险救援,应急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按规定收集上报灾情和避险安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镇领导的指挥下,靠前指挥,加强指导,派出现场指导组或成立前方指挥部,统筹协调灾害发生地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协同做好紧急避险安置,预置、调度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安置和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援;下达紧急避险相关通知、公告、指令,加强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按规定收集报送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按规定报告灾情和工作信息

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洪涝灾害类型和影响领域,成立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指导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带队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开展紧急避险安置工作。

6.2  组织实施流程

1)预报报警应急值班人员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情况,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立即向轵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宣传车、警报器、大喇叭等方式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出灾害警报和紧急避险转移通知。

2)紧急避险安置准备。接到灾害警报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研判辖区内雨情、水情、水库、河上游来水等灾害风险,镇、相关单位的责任人和工作保障人员快速到位,全员转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的避险转移方案,避险组织人员、救援人员、保障人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向避险转移现场集结。避险安置点开启,相关人员快速到位,先期做好接收安置准备。避险群众自行整理行装,做好准备,时间允许情况下,可携带家庭重要财物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3)紧急避险行动。灾害警报发布后,避险群众即可自行紧急避险转移。避险群众自行转移确有困难,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情况,镇、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避险转移,组织调用必要的交通工具,将群众快速转运到安全区域或集中安置点。避险组织单位要落实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依法实施强制避险转移

4)转移安置。人员已经全部避险撤出的危险区域,避险组织单位及时采取设置警戒线、轮班值守安全管控措施,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避险群众就近转移到避险安置点,无法就近安置或需要跨地区安置的,各村的包居干部、党建指导员协调相对较近的避险场所接收安置避险群众。

5)及时报告信息。避险转移组织单位要实时掌握转移群众动态情况,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灾情、险情、避险转移数、集中安置人数等信息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重大灾情或人员伤亡情况可以直接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严防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7  保障措施

7.1  避险运输保障

加强紧急避险交通运输协调保障,形成顺畅、有序、联动、高效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确保紧急避险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避险。应急管理办公室受灾村负责组织设计紧急避险路线,开辟便捷避险道路,拟制紧急避险交通运输保障方案,提高紧急避险的运输能力。避险转移路线中断,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快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7.2  转移安置治安保障

1加强对撤出区域的安全保障镇政府各村对群众转出的危险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村委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采取贴封条、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疏散、劝离涉险群众,确保危险区域内无人逗留。安排专人设卡值守,开展不间断安全巡护巡查,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2加强对避险安置社会秩序的治安管理治安保卫组加强避险安置区域安全管护和治安秩序管理,派出所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监控和防范群众不听劝阻、不服从统一管理、擅自冒险返回危险区域等行为,防范应对群众性安全事件,维护避险安置区域社会秩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不主动冒险、涉险。

7.3  应急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干部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培育建强紧急避险基层应急指挥员队伍,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广泛的紧急避险社会动员机制。配备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灾帐篷等避险转移所需装备物资,增强避险转移和群众救援实效。

7.4  安置生活保障

分级负担洪涝灾害紧急避险所需资金。储备或协议代储棉衣、棉被、简易床、日用品等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资,保证安置群众生活物资充足安置保障专班加强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落实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求。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及时将调拨救灾救助物资分发到安置群众的手中。

7.5  医疗卫生保障

安置保障专班调医疗卫生队伍,做好避险安置群众医疗救助、心理疏导抚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协调卫生院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储备工作,实现应急卫生保障力量有机整合。抓好卫生防疫,对受灾地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杀,强化防疫预防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加强自我防护、保持个人和公共空间卫生,避免病源滋生传播,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  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结束

8.1  解除应急状态

洪涝灾害结束后,防汛抗旱指挥要组织综合会商研判,确认灾害影响消除后,宣布防汛紧急避险应急结束,灾害发生地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8.2  回迁安全评估

洪涝灾害结束后,建设恢复组组交通、城管、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回迁区域内的道路、房屋及地质灾害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问题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在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实施除险加固方案,对因洪水浸泡不能居住的房屋,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制定过渡期安置政策,保证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所。

8.3  下达回迁指令

经评估或验收可以安全返回的,防汛指挥部下达避险回迁指令,避险撤出区域解除安全管控,组织群众有序回迁,分散安置群众自行返回原住地。

9  压实责任严肃监督

镇政府、各村要编制完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结合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实操实训等演练,检验指挥统筹、救援协调、快速响应等应急处置能力。镇政府、各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制定本级、本单位防汛紧急避险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明确转移避险责任、转移对象、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转移安置点等具体事项,每年6月份之前开展预案演练或模拟演习,发动群众和相关单位广泛参与,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建立镇级领导包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紧急避险安置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各村、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基层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灾害防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各项灾害防御措施落实落细。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督导检查机制,对因人员紧急避险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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