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轵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为期七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进取精神,夯实“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管理措施,坚持“专群结合、协同共治”的开放思维,切实担负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轵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七个月的努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机制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道路交通更加畅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一)道路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轵城镇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对镇域内村道、乡道和县道的安防设施、道路病害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属于我镇负责的道路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整改销号;由上级交通部门负责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升电动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至50%以上。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加强与交警、交通等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辖区持续开展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到2022年12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排查、整治、督导、验收”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9月份)。主要任务:
1.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拟定整治计划;
3.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整治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主要任务:
1.集中整治排查出的隐患点段;
2.发现新的隐患点段,建立台账进行整治;
3.落实示范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各项整治提升台账。
(三)督导、验收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马路市场、道路沿线集会等重点路段每月开展一次常态化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到位消除隐患。(责任部门:村镇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建立隐患整改周报告制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交办的隐患进行分类,根据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间表,每周向示范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到位验收合格。(责任部门:村镇中心)
(三)认真落实示范区交办台账。针对示范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省道平交口隐患台账,制定整改举措,确保2022年11月底提升整改率达到50%,2023年1月底提升整改率达到80%,2023年2月底提升整改率达到100%。改造进度每月向示范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直至提升整改到位验收合格。(责任部门:村镇中心)
(四)加强经营电动车商户安全监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商户的日常监管,对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户,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提高电动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主动与交警部门对接,协助交警劝导本单位、本辖区人员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杜绝违法载人,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将适时抄告文明办,确保辖区电动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在50%以上。(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六)加强马路市场监管。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镇辖区马路市场或集会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各村集会时间、地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劝导商户到指定地点经营,严厉惩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各行政村充分利用村居大喇叭每月至少进行3次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大力倡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机动车礼让行人、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等,拓宽人民群众安全常识知识面,提升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对机关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机关大院宣传橱窗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宣传媒介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全力以赴抓整治工作推进、抓工作措施落实、抓重点问题解决,确保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突出“查隐患、查整改、查制度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开展联合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示范区已将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