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现将《轵城镇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28日
轵城镇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2018年以来,轵城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促进集体经济增收三年专项行动,村级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全面消除“空白村”,但消薄任务依然艰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薄”成果,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特制定轵城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村级运转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收益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定位向整体提升转变、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发展方式向增强造血功能转变、管理手段向数字化转变,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振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层基础。
二、重点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推动轵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农村资源要素得到有效利用,力争轵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到2024年底,确保69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70%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20%以上。
(一)巩固“消薄”成果
要对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对容易“返薄”的村进行摸排识别,逐村加强帮扶巩固。对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开展集体经济收入动态监测,加强项目帮扶,防止“返薄”。2022—2024年期间,各村要以2021年底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为基数(见附件1),每年分别消除30%(7个村)、30%(7个村)、40%(9个村)(见附件3),争取到2024年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小于5万元的村。
(二)实施增收晋级赛
以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为台阶,强力推进“51512”增收晋级擂台赛。以上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基础,对达到“51512”不同台阶的村,根据当年经营性收入认定情况对村集体进行适当奖励。
(三)探索金融扶持
鼓励各村积极探索与周边企业建立合作模式,共同对接金融机构,利用村经营性资产开展抵押贷款,盘活农村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拓展农民增收空间,镇政府将对工作措施得力的村给予一定扶持。
(四)实施发展质量评选
根据各村当年经营性收入和增幅数据,通过“亮钱袋、比项目”,对产业项目、增收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6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奖”。对获得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奖”的村“两委”干部及监委干部,一次性奖励全年工资的3%左右,即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奖励1500元/人,支委、村委委员奖励900元/人,监委主任奖励1000元/人,监委委员奖励600元/人。
三、发展举措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推进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提升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按照有公心、闯劲足、敢担当的要求,创新选任方式,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发展带头人队伍,提高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用好改革成果,激发发展潜能。培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能力。深化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理清、用好村集体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推行村庄经营,鼓励片区组团、联盟、联合等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公司化经营、经理人运作、老百姓受惠的经营机制。有条件的村可探索通过对外投资或对外参股,参与竞争性的市场经营活动。鼓励组建村级发展公司,鼓励通过项目开发等方式整合域内优质资源,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
(三)积极支持引导,拓宽增收渠道。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特色农业、乡村产业等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广农旅结合、混合经营等模式,大力发展乡村夜间经济、“村播经济”“沟域经济”、非接触经济、乡村休闲旅游。实行“一村一品”,“一村一策”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或投资商业用房、标准厂房、停车场等经营性物业。拓展服务功能,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全链条的社会化服务,或依托各级农业技术服务团队和科研力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实现增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承接社区服务、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中介工作。
(四)注重规范管理,用好集体经济收益。严格“三资管理”,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相分离的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财务审计、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和租赁等经济合同管理。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法律制度和组织章程规定,提取不高于30%的集体经济收益作为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集体成员按股权分红。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村级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村级债务风险的评估和监控,健全举债建设审批制和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积极化解管控村级债务,设置风险红线和退出机制,防止资金流失和资产损失。
(五)加强人才支撑,积蓄发展能力。鼓励引导乡贤能人、有经济实力和创业能力的企业家、有资源的退休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带技术和项目入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指导发展特色产业,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农民意愿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经营者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养一批留得下、守得住的本土人才。挖掘农村能工巧匠,鼓励发展乡村手工业,组建一批传统技艺工坊、乡村文创平台等,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分析各村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径,着力解决项目、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困难。指导各村组建以村集体为主的农村经营实体,发挥村集体创办的经营实体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吸收村民积极参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并从中得到实惠。
(二)强化部门协同。村集体经济增收提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财政、农业、经济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考核督查。把村集体经济增收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年底奖惩重要依据。对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重视不到位、支持不积极、措施不得力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督导,对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