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87/2019-0003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轵城镇
发文字号:
轵政〔2019〕9号
标  题:
关于加强农村集会庙会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4-03
发布日期:
2019-04-03
关于加强农村集会庙会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会庙会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全、祥和的生活氛围,各行政村及集会庙会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增强举办者责任意识。各村及集会庙会举办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村安全员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在集会庙会举办期间要深入一线、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把问题考虑详实、把措施安排周密、把隐患排查详细、把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好,为群众一个营造良好的安全生活氛围。

二、严格监督检查,杜绝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村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会庙会市场食品经营的检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摊点经营主体,确保经营有序。针对集贸市场经营摊点集中、但不固定的特点,各村或承办方要对每次在集贸市场从事经营的经营户逐户造册登记(见附件),严格要求其实名登记,合法经营,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市场内肉类、饮料、面食等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地沟油、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指导食品经营户进货时需向供货商索取的证件,并帮助他们进一步完善食品进销货台帐,减少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于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屡次纠正不改的,应停止其摊位经营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注重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民俗活动、节庆展销等节日特色场合,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控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要集中宣传食品安全领域诚信典型,主动发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增强食品安全信心,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坚持正面的新闻舆论导向,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节日氛围。

四、畅通信息报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在集会庙会期间要坚持全天候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在市场集中点设立咨询投诉台,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保障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各村集会庙会举办单位对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隐患,应当及时向镇食安办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

监督举报电话:6089224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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