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60/2014-0003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玉泉街道
发文字号:
玉政〔2014〕36号
标  题: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5-26
发布日期:
2014-05-26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的通知

玉政〔2014〕36号                  

 

玉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居委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办直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济政[201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为方便工作,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成立8个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各检查组成员分别由办事处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及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每月20日至月底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分管综合监管副职和行业分管副职召开各组领域会议,并将排查处理结果由各相关责任人签章上报办事处安委办。

三、检查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检查综合组

组  长:李文忠

副组长:任文波  郑冰洁

安全员:翟虎城  姚凤云

参与部门:综合办  安委办

工作职责:承担日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辖区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各检查组、相关单位落实所负责行业检查整改情况;每月安全会议召开落实情况;承担辖区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完善和编制工作。

(二)工业企业安全检查(二组)

1、工业企业安全检查一组:

组  长:李文忠

副组长:李东鹏

安全员:周艳霞

参与部门:经济办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科技园区外的各类生产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负责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巡查工作。

2、工业企业安全检查二组:

组  长:屈晓楠

副组长:陈  波

安全员:牛东方

参与部门:园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玉泉科技创业园区内的企业安全生产、在建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

(三)建筑交通安全检查组(二组)

1、建筑交通安全检查组一组:

组  长:苗红卫

副组长:邓建国

安全员:邓保堂

参与部门:村镇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装修现场、旧房改造、居委会危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建筑交通安全检查组二组:

组  长:苗红卫

副组长:张保生

安全员:张月娥

参与部门:创建办

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马路市场等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四)服务行业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爱武

副组长:李  柯

安全员:卫  蕾

参与部门:商贸办

工作职责:负责商贸服务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发区安全检查组

组  长:赵  炜

副组长:朱光申  张化结  赵胜利

安全员:郑明霞  卢晓丽  孔  涛  邓巧连

参与部门:城建开发区  工贸开发区  生态开发区  亚桥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开发区各居委会、社区安全网络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居委会、社区集会安全工作,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指导居委会、社区安全员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六)教育卫生行业安全检查组

组  长:苗莉

副组长:康有亮  李五一

安全员:郑晶晶

参与部门:一体办  文化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文化大院、文化娱乐场所、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农业旅游检查组

组  长:毛文超

副组长:方艳军

安全员:原东阁

参与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安全、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生产、畜牧养殖、农药农机、防汛防火、旅游、居委会群体集会安全生产。

(八)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屈晓楠

副组长:于志红

安全员:冯  杰

参与部门:综治办  巡逻队

工作职责:负责居委会消防队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等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到分管领域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针对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不留死角,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检查组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3、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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