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2014〕78号
玉泉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整治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测评标准和各项创建任务,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要要求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安排,根据我办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市综合文明为目标,紧紧围绕《2014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严格落实考核测评标准,针对我市实地考察项目板短、迎检薄弱环节及创建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环境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创建水平,促进我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整治目标
充分激发我办广大居民参与创建的热情,迅速掀起创建迎检工作热潮,着力凝聚社会力量,彻底解决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突出问题和死角难题,全面强化创建制度、机制的落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人的全面进步,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各项指标要求。
三、整治范围
办事处二环路内的10个居委会(重点是一环以内5个居委会)、环路内企业、学校、医院;道路两旁的个体经营户;贯穿我办辖区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亚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玉泉旧货市场;家属楼院,以及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废弃厂房等。
四、整治项目及内容
(一)卫生保洁质量:集中开展10个居委会、企业、学校、市场、家属楼院等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整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乱倒、及二次落地现象,全面完成“五化达标”。
(二)集中开展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期会、庙会、临时夜市等马路市场进行整治。
(三)集中开展专业市场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分区经营、生熟分离及卫生保洁、垃圾管理、基础设施(三防、环卫)经营秩序、车辆停放、生物病媒防治等。旧货市场的环境卫生、划行规市、经营秩序、车辆停放等。夜啤酒市场的证照管理、环境秩序、上下水设施、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等。建筑市场的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物料堆放、出入通道硬化等
(四)集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禁止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二环路内各居委会、学校、企业、市场、社区及家属楼院全面发动排查任务、摸清底子,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好迎检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结合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和全国文明城市迎检部署,查漏补缺、发展提升、巩固成果、长效监管、实现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文明城市百日整治集中行动”是建设文明济源、美丽济源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前提条件,是我市城镇化试点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工作,更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的核心所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确保“整治”活动,发动充分、组织到位、分工明确、人员保障、措施得力,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办、督查办、创建办、一体办要把督导作为常规化,加大通报、曝光、监督力度,文化中心跟踪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主要成效,及时表扬先进、要充分利用版面、标语、宣传栏、宣传车、LED显示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老百姓家喻户晓,凝聚共识,激发全民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围绕宣传、教育、实践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社会媒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各级道德讲堂、文化讲堂、学校少年宫的教育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全民素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文明知识和清洁卫生进家庭、进社区、进楼院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小手拉大手、认星争优活动为抓好,引领我办居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居民素质提升。
(四)强化协调,密切配合。百日整治集中行动是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的重要举措,主要部门要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建立台账,做到不漏指标、不缺项目、全面覆盖。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办一盘棋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切实形成联创共建,合力攻坚的良好创建格局。
(五)强化基础,注重细节。基础工作和细节死角问题是当前克难攻坚的中心之中心,必须全面加强,重点突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市创建办突出问题交办的台账任务和办事处创建办下达的各项台账任务,严格标准,严管重罚。各居委会、各属地单位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城中村“五化达标”、老旧小区改造、专业市场整治等基础工作,重点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保洁、秩序规范、设施维护、绿化管护和各居委会、社区家属楼院、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六)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百日整治行动二环路内10个居委会、市场、家属楼院为重点整治单位,各居委会第一书记、书记、居委会主任为此次活动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各项台账任务,严格落实,此次活动中没有按照台账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被市有关部门检查、曝光、罚款的,一次扣除责任人工资300元;未完成台账任务被处罚的,所处罚的款项在居委会创建补助款中直接扣除。并对在此次活动中行动不力,被市有关部门通报、曝光同一台账任务两次未完成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取消居干部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居委会所有评先资格。
附件:玉泉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整治集中行动包居责任人
2014年9月20日
附件
玉泉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整治
集中行动包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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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责任人 |
职 务 |
直接责任人 |
社区、居委会及其 辖区范围内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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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炜 |
党工委副书记 |
任文波、赵佩艳、李化敏 卢晓丽、郭清莉 |
南堰头、亚桥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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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武 |
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 |
李柯、韩国安 |
农贸市场、旧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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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晓楠 |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
候林、孔涛、贾小平 赵俊荣 |
西水屯、济渎路西水屯段愚公路西水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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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 |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
李东鹏、郑冰洁 |
新济路(东二环以内 工业、商户门前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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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超 |
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
于志红、方艳军、赵俊阳 |
段 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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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红卫 |
办事处副主任 |
邓建国、张保生 |
北堰头、以及和上级 有关部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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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 莉 |
办事处副主任 |
康有亮、张会青 |
亚桥、辖区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