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2018〕26号 签发人:赵寒冬
玉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8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社区、各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表彰激励与处罚惩戒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认真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争取实现“零火情”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三夏”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同时成立相应的监管队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层层落实,切实做好我办“三夏”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营造全办良好的禁烧工作氛围。
1.营造浓厚氛围。各居要在大街小巷、居内外、田间地头及人口密集场所书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做到铺天盖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求大居(2000人以上)标语不少于100个,中居(2000-1000人)标语不少于50个,小居(1000人以下)标语不少于30个。
2.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玉泉中心校牵头,组织全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学校名义向学生家长致公开信,组织主题班会、家长会,告知学生家长焚烧的危害及后果。
(三)严防死守,强化管理。办事处建立包区领导、社区、包居干部禁烧负责制。四个社区督促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防火巡逻队伍,建立居委会支部书记和主任负总责、两委及监委干部包片、党员代表包地块、防火巡逻队员包地块四级禁烧网格责任制,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检查,形成全天候监管、全方位防控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三夏零火情目标。并及时向农业服务中心上报防火人员名单及四级网格化责任制分包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层层督导,全面推进。办事处成立“三夏”秸秆禁烧督查小组。督查小组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回检查、拉网式检查等形式,形成全天候监管、全方位防控的工作机制。对包居干部实行每天签到、签退制度;将各居委会禁烧情况、包居干部到岗情况一天一公布,并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形成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禁烧管理机制,确保辖区不点一堆火、不冒一处烟、不发生一起事故。
(二)把握重点,明确任务。重点做好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居内、河道、沟渠内秸秆和垃圾的焚烧预防工作,同时及时清理居周边、道路沿线和河道堆放的秸秆和垃圾,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对未实行秸秆还田区域和还田不彻底地块以及临时存放秸秆的地方要加强预防工作。同时根据收获时间、收获区域,适时调整重点,加强督导,确保督导到位。
(三)严格奖惩,激励推动。全办禁烧工作实行捆绑式奖励处罚机制,凡居级工作不到位的,在对居级处罚的基础上,对包区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包居干部实行捆绑处罚。
1.凡未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宣传任务的,扣除居主干绩效工资100元、罚包区班子成员100元、包居干部50元、社区主要负责人100元。
2.每天不定时对办事处专业扑火巡逻队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每少1人次罚100元;凡发生电话联系不上的情况罚100元;凡发生焚烧现象,10分钟不能到场的每次罚100元。
3.“三夏”期间所有参与防火的机关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休假,居两委及监委干部一律不得外出,全天保持手机畅通;包居干部要坚持全天在分包居巡查督导,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督查办每天不定时督导,累计发现包居干部一次不在岗罚50元,两次不在岗罚100元,三次不在岗晨会做出检讨,四次不在岗待岗二个月。居主干必须坚守防火一线,凡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除居主干绩效工资50元。
4.凡发生一起火情的,扣除居主干500元绩效工资,罚包居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各100元,包居干部50元;凡被市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除居主干一个月绩效工资,罚包居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各200元,包居干部100元;凡被12345市长热线、119、蓝天卫士记录在案的,扣除居主干2个月绩效工资,罚包居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各300元,包居干部200元;凡被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除居主干4个月绩效工资,罚包居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各400元,包居干部300元;被卫星拍到火情的,扣除该居委会全年奖补资金,居主干半年绩效工资,罚包居班子成员、社区主干、包居干部一个月卫生单位奖。同时被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卫星拍到火情的,给予居主干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居委会和相关人员年终评先资格。
5.对“三夏”期间零火情并及时清理秸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居委会予以奖励和表彰,按照大居(2000人以上)6000元、中居(1000-2000人)5000元、小居(1000人)4000元的标准执行。机关防火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依法处理,责任追究。在禁烧工作中,对于因焚烧秸秆和垃圾造成田间地头、通道绿化树木烧毁,电线烧断,严重大气污染,酿成重大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于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触犯刑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件:玉泉街道“三夏”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5月14日
附 件
玉泉街道办事处
“三夏”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寒冬(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 光(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忠(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牛喜波(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建超(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媛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毛文超(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谢传魁(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苏苏(办事处副主任)
宋小伟(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中钦(亚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广申(泉水湾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长安(泉兴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胜利(泉惠社区党总支书记)
任文波(综合办主任)
邓建国(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于志红(综治中心主任)
康有亮(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爱民(玉泉财税所所长)
颜中玉(玉泉卫生院院长)
王乐明(玉泉工商所所长)
卢新正(玉泉供电所所长)
王 锋(社区警务队队长)
杨 军(济河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李苏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有亮同志任副主任。
玉泉街道综合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