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示范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不断改善玉泉辖区人居环境,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化,按照上级部门的考核标准,结合玉泉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进一步巩固示范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示范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任务。
二、考核内容
1、主次大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烧乱倒现象;无破旧过时公益广告。无盖板破损、污水横流现象;划设有停车标线的居委会车辆要按标线停放,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及时清理主次大街杂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5分)
2、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无散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情况;无门前杂物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烧乱倒现象;无盖板破损、污水横流现象;无建筑物料堆放、私搭乱建、杂物挡道现象;无杂草未清理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5分)
3、居委会办公区环境卫生:无散在垃圾、清扫不及时情况;无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破损情况;公开栏无乱贴乱画、破旧过时污损版面;办公楼内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明显卫生死角;楼道内无墙面、玻璃破损,照明破损情况;消防通道不存在占用、堵塞等情况;无杂草未清理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5分)
4、河塘沟渠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出入居路两侧干净整洁,垃圾中转站、游园、河渠无枯树枝、杂草、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带、树木、花草修剪、管理到位。居委会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建筑物料等乱堆乱放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5分)
三、考核方式
1、办事处抽调办公室、纪检办、创建办、农办、各社区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由主要领导带队,每月进行逐居考核评比,直至复审结束。
2、按照得分情况评出一、二、三类居委会。
四、奖惩办法
1、按照每月考评结果,每月给予资金奖励。一类居委会:大居奖励5000元,中居奖励3000元,小居奖励2000元;二类居委会:大居奖励3000元,中居奖励2000元,小居奖励1000元;三类居委会不进行奖励,居委会书记在全办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2、市、办重点台账未能按期完成的,被督查通报批评的,以及被媒体曝光,且造成重大影响的,直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