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居委会、社区,机关各部门:
《玉泉街道办事处2021年防汛工作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 7月6日
玉泉街道办事处2021年防汛工作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水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玉泉辖区内洪水灾害的监测预防和抢险救灾。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的办法,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河道疏浚整治和险段的防护,强化山洪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居委会要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科学调度,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居委会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汛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和责任分工
(一)调整防汛抗洪指挥部
办事处对防汛抗洪指挥部进行调整,防汛抗洪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办的防汛抗洪工作。指挥部组成:
政 委: 赵寒冬(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 卢 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 苗 萍(党工委副书记)
牛喜波(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苏苏(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 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牛振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新军(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长兴(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康有亮(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伟(亚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娇娟(泉水湾社区党总支书记)
姚凤云(泉惠社区党总支书记)
韩二伟(泉兴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璐宏(党政办主任)
邓建国(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 华(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赵俊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李东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孙爱民(玉泉财政所所长)
颜中玉(玉泉卫生院院长)
付 遥(玉泉供电所所长)
李 杰(玉泉派出所所长)
张军伟(玉泉中心校校长)
杨小军(济河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康有亮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灾情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6607997。
各居委会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本居委会防汛工作,安排落实值班制度,并认真做好本居委会防汛应急工作。做好责任区的水情监控,并按照要求筹集防汛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做好本居委会动员组织工作。
(二)具体职责
1.指挥长职责
(1)统一指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对防汛工作负总责。主持防汛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检查。
(2)贯彻有关防汛政策、法规,全面安排部署辖区各项防汛工作。
(3)全面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并研究汛情发展变化信息,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抢险救灾决策、方案。
(5)遇有重大抗洪抢险救灾等事件要亲临现场指挥,调动所辖区人力、物力夺取抗洪救灾斗争的胜利。
(6)向上级报告本辖区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情况。
2.副指挥长职责
(1)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参加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对本组防汛工作负责。参加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检查工作。
(2)贯彻有关防汛方针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本组防汛工作。
(3)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并研究防汛发展变化信息,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做好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抢险救灾决策、方案。
(5)向指挥部报告本组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情况。
3.指挥部职责
(1)按照《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总责的规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防汛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全面部署防汛工作。
(3)组织开展防汛宣传、发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加强水患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抓好队伍培训,筹足防汛抢险物资,消除河道行洪障碍,做好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恢复工作,把辖区内工防和人防措施在汛前落实到位。
(4)当发生较大洪水或出现工程重大险情时,指挥部领导要现场指挥,集中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查险和迁安救护工作,根据险情需要调动足够的抢险人员、物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安全。
(5)洪灾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恢复及维护、灾后重建、卫生防疫等工作。
4.包居委会领导、干部职责
负责指导和督查所包居委会防灾工作,及时汇报灾情和传达上级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防灾工作。
5.居委会干部职责
全面负责辖区内防灾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防灾工作,做好各自分管的防灾工作。
(三)责任分工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新军
副组长:李冬鹏
康有亮
成 员:郭小伟 刘 方 王琳红 卫闪闪 赵武林
职 责:直接归防汛指挥部管理,为防汛抢险的协调机构,负责制订防汛工作方案、汛前检查、险工隐患的处理、应急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负责安排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防汛抢险物资;负责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抢险;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防汛调度命令并组织实施,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 骞
成员:李 华
职责:由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保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确保上级指令及雨情、水情、灾情及时上传下达,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和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交通运输组
组长:王长兴
成员:李璐宏
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各类汽车,负责人员转移和物资运输。
(四)抢险应急队
队长:张 骞
成员:侯俊杰
由武装部负责,按民兵预备役建制组成抢险应急队,随时听从办事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紧急调用。
(五)医疗卫生组
组长:颜中玉
成员:赵 旭
职责:由玉泉卫生院负责,从办事处卫生院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备足必要的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担架,负责抢险现场人员的伤病救护和撤离区群众的卫生保健。
(六)安全保卫组
组长:李 杰
成员:张 琦
职责:由玉泉派出所负责,包括转移、安全撤离、社会治安等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对党政领导机关和财政、信用社、供电所、通讯等部门实行重点保护。
三、具体工作
(一)河道防汛
根据示范区的防汛工作形势,结合玉泉辖区实际,防汛工作重点在蟒河(王庄至东马头段)、盘溪河、珠龙河(刘庄至白沟段)、济洪涝河、百股泉涝河、济永涝河(苗店至东郭路)。蟒河的防汛要根据示范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安排好沿线王庄、西郭路、东郭路居委会的排涝工作,盘溪河沿线的北堰头、南堰头、段庄、亚桥等居委会,百股泉涝河沿线的西水屯、北水屯、陆家岭、石牛、罡头等居委会,珠龙河沿线的刘庄、中马头、东马头、苗店、白沟等居委会,济洪涝河沿线的东马头、西郭路等居委会,济永涝河沿线的苗店、旧河、东郭路等居委会要在汛前积极组织人员对所辖地段河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河道畅道,同时做好汛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严阵以待,确保安全渡汛。
(二)城区防汛
各居委会、企业、玉泉中心校要及时对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辖区排水、排涝不畅的管道、下水道要及时整修,确保正常排涝。各居委会对辖区危房进行彻底排查,特别是对居住人的危房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渡汛。玉泉中心校要对辖区中小学校舍、办公楼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三)组织好防汛抗洪抢险队伍
各居委会要成立应急抢险队,应急抢险队人员不少于30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任队长。办事处武装部组织全办机动抢险队,作为抢险的主力,机动抢险队人数不得少于40人。各应急抢险队员应是常年本地居住的人员。办事处武装部要对抢险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赶赴抗洪前线,投入抗洪抢险战斗。
(四)落实好防汛物资和车辆
1.办事处储备编织袋1500条、铁锹100把、洋镐100把、雨衣雨鞋50套、手电筒50把、大锤10把、铁丝200斤;防汛指挥车2辆、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载重车4辆,物资及车辆由党政办负责。防汛物资设专人管理,汛期24小时值班,接到指令能及时发出。
2.各居委会储备编织袋300条、铁锹10把、洋镐10把、雨衣雨鞋10套、手电筒10把、大锤10把、铁丝50斤、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
3.医疗用品由玉泉卫生院负责。
四、防汛预案启动
(一)当12小时降雨超过100毫米,或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橙色预警信号;某流域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城区出现积水内涝,部分河道达到甚至超过洪水防御标准,出现较大洪水时启动Ⅲ级防洪响应。
1.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各相关人员要到所包区域及居委会安排部署防洪抢险工作。
2.防汛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随时投入防汛抢险。
3.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进行水情和雨情的观测,发生险情时及时处理。
4.安排辖区各居委会开始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巡查重点为居委会中低洼地带、入居水路、出居水路、发洪河道等重要地段。降雨发生后,及时将水情、险情等各种情况通报居民,做好防范工作。
5.各类防汛物资必要时运往可能出险地点,随时准备投入使用。
6.根据情况对低洼易涝区域内可能受淹的居委会和单位,要实施撤离、疏散。
(二)当12小时降雨超过140毫米,24小时降雨超过250毫米(特大暴雨)或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某流域或多流域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沿河大部区域超过洪水防御标准时,启动Ⅱ级防洪预案。各相关人按职责分工支援抢险和救灾工作。
1.主要领导坐阵指挥,各相关人员要到所包区域及居委会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机关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加强防汛值班。
3.辖区内防洪抢险队伍全部集结到位,到达抢险一线,迎战洪水。
4.密切注意辖区内洪水变化情况,随时向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5.及时将发生的险情、灾情的位置,投入抢险情况、险情上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有可能被洪水围困和可能受淹的居委会和单位,要事先迁安、撤离。必要时,申请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力量增援。
7.当发现人员被洪水围困时,要在迅速组织营救的同时,立即上报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必要时,申请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增援。
(三)当某流域河流多流域河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沿河地区大面积受灾,发洪河道全面超过洪水防御标准;降水地区出现严重积水内涝;出现洪水时,启动Ⅰ级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抗洪抢险已成为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直接为抗洪救灾服务的关键部门在做好上述两级应急响应工作外,应全力以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主要领导到抗洪一线指挥,各相关领导及人员要到分包区域及居委会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做好迁安工作。
(四)救灾报灾工作:发生洪涝灾害,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应把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的安置和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1.召开救灾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
2.向上级部门报告汛情和灾情。
3.向辖区受灾居委会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并向受灾居委会调运救灾物资,安排好灾民生活。
4.及时掌握灾民动态,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明防汛纪律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洪抗洪义务”。办事处要加强对防洪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办事处要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责任,依法办事;要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充实防汛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以“指挥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指挥长对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组织到位、投入到位。汛前,相关领导要深入所包居委会(社区)检查防汛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遇超标准洪水时,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三)做好防汛期间的值班工作。防汛指挥部在防汛期间要安排好防汛值班,办事处防汛值班与办公室值班有机结合,各居委会、办直各单位要在汛期(5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手机 24 小时保持畅通,全面掌握雨情、水情等信息。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汛情记录,记录要完整保存,整理归档。
(四)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指挥调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各部门要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如实汇报防汛情况及雨情、汛情、灾情。
对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干扰防洪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盗窃或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和防汛物资、违章操作造成损失以及贪污挪用防汛救灾专项经费等行为的,要依照《防洪法》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在防汛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