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规划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况: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包括经开区主区、思礼片区和沁北—龙翔片区三大片区,总规划围合面积2181.0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40.94公顷。
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为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建材产业、储能电池产业,呈“四类七园区”的功能布局,主要包括3个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园区、1个节能环保产业园区、2个建材产业园区和2个储能电池产业园区,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功能布局结构,“一心”:以孵化中心为依托,构建经开区产业服务核心;“一轴”:沿卫柿线形成产业发展轴,串联各个功能片区;“三区”:开发区整合后形成经开区主区、思礼片区、龙翔—沁北片区三大功能片区。中部经开区主区:规划范围东至盘古路(玉川四号线)、北至渠马线、南至卫柿线、西至侯月铁路,建设用地面积1240.94公顷;西部思礼片区:规划范围北至蟒河、南至思礼镇镇区、西至涧北村,建设用地面积192.73公顷;东部沁北—龙翔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济源市界、西至华能沁北电厂西、北至国道G208、南至卫柿线,建设用地面积472.37公顷。
规划时限:本次规划时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至2026-2035年。
发展定位: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豫西北晋东南重要的现代建筑产业基地、河南省产城(镇)融合样板园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根据总体规划文本、图件及规划区域环境概况,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分析和准备;
2、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开展现状调查;
4、开展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
5、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广泛开展公众参与;
7、给出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
8、制订监测计划与跟踪评价方案。
主要内容:园区建设现状和规划实施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碳排放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空间管制与环境准入、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三、公众意见调查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1、公众基本信息;
2、公众认为规划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关于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建议和意见;
4、其他建议。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济源市五龙口镇玉川4号线东500米
联 系 人:孙朝旭
电 话:0391-8321086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座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15893052754
电子信箱:297027358@qq.com
六、征求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上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向规划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进行反馈。
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河南省 市 区(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河南省 市 区(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