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2023〕15号
中共下冶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下冶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各镇直单位:
现将《下冶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下冶镇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下冶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现结合下冶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纠治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架起长牙带电“高压线”、形成齐抓共管“一盘棋”、织牢资金项目“防护网”,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清廉济源生态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紧盯“一个责任”,查“装样子”问题。围绕责任落实、产业发展、服务群众、增质减负,看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一般粗,整治方案、台账照搬照抄,对帮扶政策不熟悉、不了解,松劲歇脚;产业发展缺乏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配套政策不够精准有效、项目管理粗放及闲置浪费;为群众办事敷衍塞责,对待群众口大气粗。
(二)紧盯“两条底线”,查“命根子”问题。围绕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看是否存在脱贫政策把握不精准、落实不具体,对监测户帮扶走形式,扶贫与扶志衔接不够,摸排走过场、搞形式,监测对象识别纳入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应纳未纳、搞“体外循环”,搞“数字帮扶”,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粮食采收、销售、消费各环节“跑冒滴漏”,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等问题。
(三)紧盯“三个重点”,查“钱袋子”问题。围绕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看是否存在涉农工程质量不合格,后期管护不到位,项目闲置未发挥作用,村级工程管理混乱,
招投标走形式,工程项目款拖延结算兑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特别是财务管理混乱,管理缺失、运转不畅;骗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违规发放,优亲厚友;“三资”管理不严格,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
(四)紧盯“四个领域”,查“打底子”问题。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基层监督治理,看是否存在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小官巨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群众利益,农贸市场、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质效不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欠缺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坚持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情况调查、问题核查、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四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一)开展情况调查,摸清乡村振兴领域“人财物”底数
践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开展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牵头摸清下冶镇乡村振兴总体情况以及重点人群、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资产底数,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为专项治理提供靶向依据。摸清重点人群底数。摸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底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摸清重点项目底数。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作用发挥情况大排查”,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的重点项目,围绕项目运转、解决就业、盈亏情况、项目分红等方面,组织好全镇的排查统计工作。摸清重大资金底数。摸清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惠民资金底数。摸清重要资产底数。进一步规范项目资产(包括扶贫项目和帮扶项目)管理台账,区分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的项目资产三类,分类摸清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项目资产底数,按照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构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二)开展问题核查,严肃惩治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下冶镇纪委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以2023年1月为时间节点,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新受理的问题线索,澄清问题线索底数,按要求报送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建立专门台账,统一管理。开展办结线索“回头看”。严格新增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2023年1月1日后新受理的乡村振兴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优先研判处置,逐件编号登记,及时分类办理,确保严查速办、动态清零。
(三)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治理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数智监督相结合,建立重点人群、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监督储备库,做好乡村振兴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块录入,加大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整治突出问题。
1.紧盯重点人群,持续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工作,加强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等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户的动态监测,后续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
2.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资产开展监督检查。加
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项目排查结果,以不低于5%
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其中利用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
万元)的重点项目由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
查室组织抽查,利用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纪委负责组织抽查。开展惠农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紧盯直接到户到人的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蝇贪”问题。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惠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开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检查。结合重点项目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包村及日常监督等工作,加强对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资产产权归属移交不及时、后期管护不善等问题,严肃查处责任缺失、项目资产长期闲置、损毁严重或被侵占等问题。开展重点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参照我市近两年来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经验做法,将下冶镇集体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村全部纳入提级监督管理范围。提级监督管理模式参照《中共济源示范区纪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村(居)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的通知》(济区纪办发〔2022〕9号)的要求执行。
3.紧盯重点领域,配合做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虞城县违规违法占用耕地案件以案促改,教育警示全镇各相关部门以案为鉴,切实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守住守牢耕地红线。在清理存量问题上,严格落实《济源示范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监督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在遏制增量问题上,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四)开展专项督查,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
问题,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破
解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加大对办结案件的通报曝
光力度,镇纪委每年通报不少于1次,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压实村党组织书记本村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村干部人选把关,抓实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推动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镇纪委与村级监督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镇纪委要督促、配合镇党建办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党组织。配合做好平安乡村建设。在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在必要的时间节点,可采取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震慑和深厚氛围。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督促各部门梳理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鼓励因地制宜选取“小切口”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动形成文明节俭时代新风。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安排部署,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坚决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镇纪委要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一把手”工程,探索推磨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方法,对责任空转、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按时向示范区纪工委报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要即时报送。
(二)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对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进行初步梳理,每月8日前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分别指
定1名联络员,定期交流沟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强化工作督导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武器,强化结果导向,注重督查实效。镇纪委对各相关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建立每月统计、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相关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在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时优先推荐;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空转,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及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加强作风建设。把发现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各环节。结合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入户”制度,强化党委抓镇促村,把发现和解决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镇纪委要善于通过调研走访、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把监督重点放到保障推进乡村振兴上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各部门要定期汇总情况和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态势,查找剖析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要保持“进半步”的姿态,树立分享意识,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为其更好开展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