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2024〕16号
五龙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及时入账,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根据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济源市统一农村财务收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村报账员应及时将所收款项足额缴纳到村集体在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的银行账户。
4、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以收抵支,严禁设立“账外账”。对不及时缴存的行政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暂停拨付其所有办公经费及开支。对于村级确需抵顶债务、以收抵支的应按“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
二、开支审批制度
1、财务开支本着“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得举债开支超出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
2、按照(济政办〔2014〕90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研究制定本村非生产性开支项目和标准,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后执行。关于村干部报酬的发放,参照(济政办〔2014〕90号)文件暨《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执行。
4、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购货清单,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村支书、村委主任签批。
5、对支付村民零工,统一通过银行转账给务工者本人账户;对支付机械费用、工程项目款项时,合同方、发票方、收款方名称必须一致;对支付办公用品等其他费用时,如小卖部零星商品,购货清单、发票方、收款方名称必须一致;确因工作需要以信用卡、微信、支付宝等形式不得不先行垫付的,应提供支付凭证、购货清单、相关会议记录。
6、对于机械费用,作业完成后当月完善手续,及时支付,特别是清理道路积雪、吊水泵、移动活动板房等临时杂活类不得累积,支付时凭证需附带机械作业图片,用工明细表需经手人、村支书、监委主任签字认可。
7、对资金支付审批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凡开支在一万元以上的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一万元以下的需召开支村两委会讨论通过。由村级报账员填写《五龙口镇农村财务报销封面》,将相关会议记录附后,经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由镇三资中心、镇分管领导(一万元以上)签批后,方可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8、财务票据入账要严格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08〕18号)文件中“五不入账”的具体要求执行: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对于联签以及理财人员不签字的票据,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式入账,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三、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预算投资额1万元(不含)以下的微型工程,原则上不再履行招投标程序,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
预算投资额在1万元(含)至10万元的工程,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后,由村两委组织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竞价,并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预算投资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须填报项目审批表,经镇包村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由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开招标(项目审批表附后)。
以上参与招标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自主招投标简要流程。
1、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前须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项目立项需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及概况、项目实施时间、工程总概算、招标方式等。
2、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3、受理投标人报名。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或有关资料)。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6、拟中标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通知中标人。
7、签订规范合同。
8、竣工验收。组成验收组,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开展验收。
9、工程决算。(工程款应按竣工后的决算金额来支付)
施工协议签订后,合同内工程量不能随意变更。若确需增加或变更的,须经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工程增加金额原则上不能超出工程合同金额的10%;若工程增加金额超出工程合同金额的10%,增加部分需重新招标。
工程款支付资料明细。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招标公告、投标信息、中标信息、工程合同(包村律师审查后签字)、工程预算、工程决算、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发票、单次付款会议记录(代表会)。
四、村集体采购物资程序
1、村集体采购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的物资,村级自行采购。
2、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不含)的物资,要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立项内容包括采购内容、用途、数量和预算金额,然后进行物品询价,至少要提供三个供货单位的询价。
3、采购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立项后,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竞价,方可采购。
五、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及处置程序
1、 制定详细方案。方案应包括资产位置、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时间、租赁发包的起止年限、底价等相关事项。
2、 实行民主决策。1万元(不含)以下的标的,方案须村民代表会研究通过后实施;1万元以上的标的,方案必须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
3、 采用公开竞价或招投标方式。集体资产发包或处置时,由村两委组织,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
4、 接受村民监督。招投标结束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招投标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5、签订规范合同。
6、建立收入台账。对每年应收取的发包租赁金及承包金等,要建立收入台账,及时收取入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入账。新发生的发包租赁合同及承包合同等,必须及时报备代理服务中心。
六、资产管理制度
1、实行台账管理。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应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金额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2、确定专人保管。各村对集体的固定资产要明确专人保管,做到账实相符。
3、严格处置权限。原值总价在 1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由两委会研究,代表会通过;原值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必须由“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并向村民进行公示。
4、坚持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末应对固定资产(包括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资产损坏、盘盈、盘亏时,必须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七、资源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登记簿。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水域、滩涂等集体资源,各村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登记。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位置、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额,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2、加强承包、租赁的管理。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并签订承包、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应当报镇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八、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1、每月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支村两委成员、村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理财。
2、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时应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填写《民主理财开展活动登记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4、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季度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重大事项必须做到随时公开。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九、票据管理制度
1、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各行政村的收入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必须使用济源市农经站监制的《济源市统一农村财务收据》收款票据,不得使用其他收款收据。
2、收款票据要妥善保管,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隔号、不得出借、不得丢失、不得损毁、不得撤本;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票据用完后,应将收款票据存根交回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核销,核销时,应在已使用完的每本收据封面上注明起止编号、使用份数、作废份数。
十、财务报账制度及流程
1、村级财务报账时间为每月末的25日至次月的5日之间。
2、报账时需持经村支书、村委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附件手续齐全的收支票据,及时到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报账。
3、报账流程为:财务活动经办人取得合法票据→村报账员审核并填制报销封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理财)→村负责人审批→代理中心审核→分管领导签字(1万元以上)。
十一、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级的银行存款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村级报账员专收、专付、专管。
2、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
3、银行存款实行印鉴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对支付村民以及有关单位的各种支出款项时,村报账员应按支付村民及有关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及账号,统一由银行转账支付。
十二、杂工管理制度
1、村平时用零工,应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情况, 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制定本村非生产性开支用工标准,及时结算。
2、按照谁派工谁负责的原则,每月月底前,由派工者将本月用工情况整理后交村支书、村委主任签字,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及时由村报账员报账。
十三、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分村分类别对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建立入档登记簿和查阅登记簿。
2、严格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手续,建立会计档案调阅、借阅、查阅登记制度。各村报账员因工作需要可随时查阅本村财务资料,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非村级报账员或外单位人员查阅或调阅、复制会计档案的需经镇分管领导、所属村负责人批准,由村报账员负责查阅,若需借阅或复制的村级报账员要按规定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后,由档案管理员到复印室进行复制。
3、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撤封或抽换。
4、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方便查阅,严禁损毁、散失和泄密。
十四、合同管理制度
1、村级所有经济合同必须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级所有的耕地、山岭、荒地、滩涂、果园等专项承包,应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并签订书面合同。
3、承包合同在履行期间,若需变更承包期限、标的等事项的,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决议记录。
4、承包合同变更的会议决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并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五、印章管理制度
1、村级的印章管理应严格按照《济源市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细则》(济办〔2008〕22号)文件精神执行。本着方便使用的原则,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2、凡涉及贷款、对外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时,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登记办理。对未按以上程序私自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村级的财务印章,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银行所留财务印鉴的私人印章由村级管理。
十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8月15日制定的五政〔2018〕29号《五龙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村级工程审批表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村级工程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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