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村党委,各总支,各支部: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五龙口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4〕10号)和《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示范区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区办〔2024〕3号)要求,结合五龙口镇实际,现就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抓好个人自学。把学习《条例》贯穿全过程,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通读精读研读《条例》全文,全面学习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联系实际学,对照《条例》反思本职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做到警醒、知止,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2.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4月下旬,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条例》为主题,举办读书班,时间不少于2天,采取书记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静下心、坐下来,认真研读《条例》,开展研讨交流。
3.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5月至6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3次集中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总结发言“三段式”方式深入学习研讨,提升学习质效。每次集体研讨时,班子成员可轮流作重点发言。7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逐一发言,谈参加学习教育的认识感悟和收获体会。
4.抓实基层党组织学习。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党员每月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交流,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领学,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深入学习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组织党员运用共产党员网、远程教育平台和“党课开讲啦”等载体开展在线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带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到所联系党支部参加1次学习交流。
(二)坚持以案促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召开警示教育会。5月份,镇纪委召开警示教育会,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全镇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镇纪委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录和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 开展廉政谈话。紧盯重点对象、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学习教育期间分别对中层正职、党组织书记、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1次集体谈话。完善“1+2+N”(“1”即党章,“2”即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N”即任职相关政策法规)谈话制度,对新提拔重用的干部和机关年轻干部,在任职谈话时进行党纪教育。
(三)坚持以训助学,深化《条例》理解运用
1. 抓好《条例》宣传解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媒体刊发的《条例》学习解读文章。统筹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用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学习强国”“先锋微课堂”等学习平台,对《条例》进行解读阐释。
2. 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培训。利用机关学习加大对机关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结合基层党员干部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培训,实现纪律培训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党纪学习教育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镇党建办抓好统筹协调。
(一)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委书记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二)强化督促指导。示范区党工委已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巡察、督查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资料归档。镇纪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镇党建办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督促党支部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三)力戒形式主义。要以良好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准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对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不随意要求基层填报材料,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形成推进五龙口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