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13/2023-0060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五文〔2023〕24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五龙口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6-28
发布日期:
2023-07-03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五龙口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裴村党委,各总支、支部,机关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五龙口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通知》已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五龙口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五龙口镇“清廉单元”

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3年是济源示范区“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集中攻坚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区办[2022]1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进一步推动五龙口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23年,坚持“示范引领、全域创建、规范提升”的原则,重点推动清廉机关、清廉村、清廉家庭“三廉同创”。“清廉单元”创建全面铺开,示范点达到50%。年度完成辛庄村、闫庄村16个清廉村的打造,完成100户清廉家庭的创建;持续巩固提升清廉机关、留村等清廉样板单元的创建成果,打造2-3个特色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清廉机关创建

主责部门:党政办

目标要求:政治建设过硬,机关政治清明;权力运行规范,机关为民清廉;管理监督严格,机关干部清正;崇廉氛围浓厚,机关生态清新;创建效果突出,示范带动明显。

1、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要求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等。(牵头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2、强化政治监督。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重点,厘清监督事项,细化具体措施,制定《五龙口镇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责任清单”》和《五龙口镇2023年政治监督事项清单》,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牵头部门:镇纪委)

3、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人、财、物、权”等重点领域、关键人,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设置风险岗位;围绕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特别是涉及民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强化廉政教育和重点监督。(牵头部门:党政办、镇纪委)

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系统规范镇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民生实事等方面操作流程,完善机关财务、人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推动机关事务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牵头部门:党政办)

5、建立机关干部廉政档案。做到机关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化制度化,机关干部及时汇报个人事项变动情况,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牵头部门:镇纪委)

6、开设清廉大讲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廉政教育,通过理论学习、廉政党课、上级授课、观看警示片等形式,为机关干部进行廉政专题教育。(牵头部门:镇纪委)

7、强化清廉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纪律法规条例、以案明纪释法等专题,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以案明鉴汲取清廉力量。(牵头部门:镇纪委,配合部门:党建办)

8、开展清廉建设“六个一”活动。开展一次读廉政书刊,一次观看红色主题影片,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一次廉洁书画展,一次清廉家风故事会,一次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弘扬清风正气主旋律,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牵头部门:党建办、镇纪委,配合部门:妇联)

9、厚植机关廉洁文化。在机关办公楼、科室内部以及机关大院等位置设置清廉小品、宣传版面、廉政字画等内容,让机关干部处处见廉,时时思廉,营造浓厚廉洁氛围。(牵头部门:党政办、镇纪委)

10、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到济源·中华愚公清廉家风馆参观学习,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放致中层以上干部家属的一封信、为机关干部家属赠送家风丛书、举办家风家教系列主题讲座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及家属知廉、守廉、助廉,共筑廉洁防线。(牵头部门:妇联、镇纪委,配合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二)清廉村创建

主责部门:党建办

目标要求:组织健全,支部过硬,“两委”班子团结,支部书记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强;执行制度严格,民主监督有力,廉洁氛围浓厚,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形。

1、落实好支部过硬星相关创建任务。(牵头部门:党建办)

2、深化公开公示和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不定期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线上线下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牵头部门:党建办,配合部门:镇纪委、乡村建设办、公共服务中心)

3、集体“三资”全过程提级监管。所有资金由三资代理中心集中管理,按要求公开公示,确保运转安全,监督有效。示范区纪工委对山口、北官庄、休昌、莲东4个村实施提级监督。镇政府出台制度规定,镇纪委和“三资”代理中心加强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决策和“三资管理”情况的提级监督和指导管理,确保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经营、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牵头部门:镇纪委、乡村建设办

4、健全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办理流程图要按规定上墙。不定期抽查小微权力制度运行状况,确保运行透明化,权力不滥用。(牵头部门:镇纪委,配合部门:机关各部门)

5、加强“清廉济源”大数据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实行周通报月例会、季度约谈推进制度,每月对后名的村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审核及时效。(牵头部门:镇纪委)

6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教育对象涉及村两委及监委所有干部和全体党员,依托干部集中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玉川先锋”课堂学习等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党支部书记每季度上党课要体现廉政教育内容。(牵头部门:党建办、镇纪委)

7强化村级监督作用发挥各村设置村级监察信息员办公室,将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结合,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制度上墙,打造监督前哨(牵头部门:镇纪委、党建办)

8营造廉政宣传氛围。在主要道路、游园、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区域等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版面、标语,点缀廉政小品等,打造群众身边的廉洁教育阵地,营造崇廉尚洁氛围(牵头部门:党建办、镇纪委,配合部门:各支部)

9、打造2-3个特色样板。以“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标准,以点带面、抓纲带目,切实形成清廉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的良好态势。(牵头部门:党建办)

(三)清廉家庭创建

主责部门:妇联

目标要求:以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为重点,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规范家庭成员言行,自觉遵循党纪国法,弘扬传统家庭美德,教育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1、订立一份清廉家规。成立由镇妇联主席任组长的“清廉家庭”创建工作专班,对“清廉家庭”创建各项任务进行清单式管理。要求各家户订立或修订一份清廉家规。家庭成员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廉内助”,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牵头部门:妇联)

2、开展“家风廉课堂”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场地,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及家属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家风主题教育片及学习勤廉榜样。(牵头部门:妇联,配合部门:党建办)

3、开展“结对家访促清廉”行动。依托党员联户和主题党日活动,走访党员干部家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签订一份清廉承诺书,书写廉洁寄语。(牵头部门:妇联、党建办)

4、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宣讲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小广播等载体,培育“五龙好家风”、“巾帼话清廉”“晾晒传家宝”等清廉家庭文化品牌,定期推送清廉家风、红色家风故事,广泛宣传清廉家风文化;组建宣讲志愿者队伍,在各村妇女儿童之家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训”等宣讲活动, 不断厚植清廉家庭建设土壤。(牵头部门:妇联,配合部门:党建办)

5、培树清廉家庭模范典型。将清廉家庭建设主动融入全镇31个清廉村模范建设中,每个清廉村培育1-3个清廉家庭示范户,做好模范表彰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年度内评选推荐出“最美清廉家庭”20户,在全镇予以表彰,并优先向市级推荐。(牵头部门:妇联,配合部门:党政办)

6、建设清廉家风阵地。打造2-3个“家风馆”、“家风长廊”或“清风苑”,推动形成有历史感、有文化感、有体验感的家风家教示范点。(牵头部门:妇联,配合部门:党建办、镇纪委)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督导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原则

“清廉单元”创建按照“党委统领、部门主创、系统配合、纪委推动”的原则,分级、分类、分系统一体推进。

(一)党委统领。在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清廉单元”创建工作。镇党委、各村党支部发挥统领作用,主动谋划、部署、检查、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创。创建主责部门是“清廉单元”创建的主体,承担主体责任,部门分管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创部门要按照上级牵头部门下发的创建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考评体系,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

(三)系统配合。涉及“清廉单元”创建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坚决扛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把“清廉单元”创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取得实效。

(四)纪委协调。镇纪委要发挥监督协助推动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对照创建目标,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和专项督导,协助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建主责部门要坚决扛起“清廉单元”创建的政治责任,将创建“清廉单元”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坚持把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和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平安创建、乡村振兴等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主责部门分管班子成员要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对照工作任务、创建标准,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提升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精细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沁口清风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大力宣传“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全镇“清廉单元”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经验成果,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建设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共享成果,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正向激励,强化成果运用。“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清廉单元”创建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部门和村,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后进单位及时提醒鞭策。对于年度成功创建示范点和特色样板的部门或单位,镇里给予评先树优、物质奖励等方面的激励;对于工作迟缓,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取消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