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辖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6月至7月底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停放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我镇成立五龙口镇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道亮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弢、人大主席常飞、副镇长段玉磊、副镇长王适合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安交警五大队等部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3年6月20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月20日—30日)。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摸底排查。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组织辖区各企业、各村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附表2,3),宣传引导规范运输、停靠、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特别是要把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停放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镇区及重点道路、企业周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改装伪装,不按规定运输停放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处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7月20日至30日)。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辖区物流企业及其管理的危化车辆统计,化工企业的危化车辆统计工作,联系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培训、宣传。
(二)化工园区办公室
协调园区内企业开展危化品排查及停车场管理对接工作。
(三)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对辖区物流企业进行培训、宣传,组织对相关企业不定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从事危化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培训、检查。组织排查各村危化运营车辆底数。
(四)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并做好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检查,依法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等进行监管。
(六)交警第五大队
强化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危化品运输车辆消除违法、及时审验和报废;加大巡逻管控,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辖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企业的资质进行检查,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及常压罐式车辆罐体质量违法行为和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的检查。
(八)五龙口派出所
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站、运输从业人员等的培训、管理工作。
各行政村要配合做好各村村内运营车辆统计、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专项督办,坚决予以打击,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整改。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通过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同时,领导小组每周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