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2012〕37号
关于认真做好西逯寨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和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尚庄管理区、西逯寨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西逯寨村的具体情况,镇党委、政府决定2012年7月31日开始进行西逯寨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和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村委”和“监委”换届选举,是全体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良好契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的进程。各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西逯寨村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扬民主,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干事创业的新一届班子,促进西逯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按照法律规定和村民自治要求,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做好宣传动员,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二)坚持发展和谐。在换届选举前,西逯寨村要全面总结三年来的工作,研究制定本村今后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引导群众以“经济发展为先、构建和谐为重”,着力引导群众把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转向选什么人干事上来。
(三)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村组法的程序和规定,细化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选民登记、候选人选举产生、投票组织等程序,切实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四)选好配强班子。把好村干部的素质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特别要选准选好村委会主任。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级组织成员。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倡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提倡把更多的女性居民特别是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的,村委会选举中要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三、时间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7月31日至10月20日结束。
四、方法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7月31日-8月15日)。一是深入调查摸底。要全面掌握村情民意,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确保不留“后遗症”。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都能无缝衔接、有序推进。三是搞好教育培训。对抽调的机关干部要组织学习换届选举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四是搞好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版面等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二)依法实施选举(8月15日-10月10日)。
1、依法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或支部组织和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由7至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推选组成之日起履行职责,至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终止,缺额按照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名额不足的,另行投票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妨碍选举行为的,依照原产生程序予以免职。投票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群众公告,并报镇党委备案。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三类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一是对户籍在本村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居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二是对户籍在本村,登记选民期间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的居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三是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其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其在户籍所在地不参加选民登记的公民,以及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参加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登记开始前,确定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颁发选民证。居民对已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3、规范候选人提名工作。采取先确定候选人再正式选举的选举方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村民委员会的具体职数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由村民会议确定,也可由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每一选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名,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名。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将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向居民公告。以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选举村委会成员的,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报镇党委备案。
4、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选民因故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人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且应当按照委托投票人的意愿投票。被委托投票人或者委托投票人应当于选举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证。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收回该选民的选民证。
5、精心组织大会选举。
(1)规范大会组织程序。
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委会成员,按照法律法规,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适当进行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2)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应包含竞职承诺、守纪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以书面形式呈报村级党组织或村民选举委员会,一式三份,存档、张贴公布、向镇选举领导小组备案各一份。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人员自觉履行承诺。
(3)规范投票行为。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村民委员会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向当选人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当选证书,3日内张榜公布,并及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镇人民政府应当对选举过程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选举程序合法公正,村民选举委员会又不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由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三)扎实做好选举后续工作(10月10日-10月20日)。一是做好思想工作。各包区领导、包村干部、管理区对卸任和落选人员要教育引导其正确对待进退流转,顾全大局,继续发挥作用,帮助新班子工作。二是搞好新老班子交接。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将村委印章移交新一届委员会。同时要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10日内,将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镇党委、政府在监督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将及时依法处理。三是开展教育培训。镇党委、政府在换届后,将及时组织新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增强村干部坚持依法办事、正确执行政策、善于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带领广大群众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包区领导、包村干部、管理区要督促西逯寨村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并按照《实施办法》中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要求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民调等配套组织。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15户推选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占适当名额。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具体事项,及时对村民公开村务,并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接受村民的查询并及时予以答复。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或者重新公布。村民委员会仍不及时公布或者不重新公布的,村民、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权向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五是建立完整的村务档案。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有关资料,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专人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六是做好离任审计。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对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应当进行审计并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五、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和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一样,同步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提名方式、选举办法、履行责任等方面,严格按照我省的《实施办法》执行。
六、严肃换届选举的工作纪律
(一)加强换届法纪教育。深入贯彻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管理区和西逯寨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换届法纪教育。建立候选人选前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制度,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二)坚决制止、查处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群众有权向镇和市直有关部门举报,各级各部门负责对换届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必要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联合民政、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
七、加强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管理区和西逯寨村要把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纪检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要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选情监测和分析工作。管理区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选情台账,做到基本情况清、群众思想状况清、村级班子状况清、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村级换届经验教训清。换届选举期间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群众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选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有关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加以解决。对反映属实或基本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完善;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要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认可;对听信谣传、上当受骗的,要及时予以揭露,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中共五龙口镇委员会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0日
五龙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