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村党委,各总支,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文明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开展2019年“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和睦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暨“五美庭院”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主题,以“品德高尚人心美、乡风文明风尚美、精神充实生活美”为目标,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建设和睦家庭,形成文明乡风,使每个家庭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各行政村文明程度。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
遵纪守法,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反对迷信;热心公益,健康生活;治家有道,教子有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婆媳融洽,善待友邻;无私奉献,处事公道。
(二)好媳妇
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吃苦耐劳;团结友爱,夫妻和睦;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计划生育,教子有方;言行文明,生活健康;热爱集体,维护公德。
(三)好儿女
尊重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注重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家庭和睦、温馨,代际关系和谐,组织形式多样的家庭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进取,业绩突出。
(四)和睦家庭
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守法明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传承美德,热心公益;勤劳致富,敬业奉献;文明和谐,诚信友善;家庭环境卫生整洁,安全防范意识强。
(五)最美家庭
1、孝老爱亲家庭。家庭成员体恤长辈,感恩父母,孝敬老人,善待亲友,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孝老爱亲事迹感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2、移风易俗家庭。家庭成员拥有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3、清廉持家家庭。家庭成员倡导廉洁家风,倡扬时代新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意识,发扬勤俭持家传统。
4、绿色环保家庭。家庭成员能够自觉学习、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家庭有较丰富的节能降耗措施,坚持绿色文明生活习惯、出行方式;自觉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活动。
5、书香家庭。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固定的阅读时间,有读书计划,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
6、公益家庭。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奉献回报社会。
(六)五好文明家庭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七)五美庭院
1、摆放有序整齐美:庭院简洁大方,房屋安全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水电线路规整。
2、卫生清洁环境美:庭院卫生干净,厨房洁净明亮,规范改造厕所,雨污排放畅通。
3、花木茂盛绿化美:栽花植树种菜,搭配合理,见缝插绿。
4、身心健康生活美: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主动参与移风易俗,远离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无违法乱纪行为。
5、文明风尚和谐美: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友善,诚实守信,在村内有较高的威望。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1、推荐(2019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凡符合条件的“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和睦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五美庭院”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向村级党组织进行推荐。一是自我推荐;二是群众代表推荐;三是村妇联组织推荐,每村每类至少推荐评选三名。
2、初评(2019年2月21日至2月25日)。村党支部、村委会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出候选名单,村监委会全程监督。
3、公示(2019年2月26日至3月2日)。对评出的候选名单要在村里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候选名单上报镇妇联。
4、表彰(2019年3月8日前)。镇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和睦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及“五美庭院”进行集中表彰挂牌,事迹突出的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并积极向市妇联、市文明办推荐上报。
四、活动要求
1、要认真进行组织。各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严格把关,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评选推荐顺利完成。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会议讨论审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
2、要加大宣传力度。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宣传典型的过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3、要及时上报材料。各村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镇党委推荐“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和睦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五美庭院”各1名(户),上报时需填报推荐表一式两份(上交一份、存档一份),推荐表于2月25日前上报镇妇联。
中共五龙口镇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