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片区,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镇中心校、各中小学:
我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现予以下发,望认真抓好落实。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按照《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区平安办〔2022〕1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到“三个全覆盖”(宣传全覆盖、排查全覆盖、防控全覆盖),确保实现“双零”目标(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教育、综治、安全、及相关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中心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镇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团委、妇联、渠首管理处、广惠渠管理处、一干管理处、五龙口景区、各管理区等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书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中心校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组成,指导推动预防未成年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并负责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安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及“三零”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施综治领导责任查究。
2.镇中心校负责专项办日常工作,掌握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镇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村组干部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开展救援处置,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河务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河务局、广利局渠首管理处、广惠管理处、一干管理处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所管领域范围内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各单位管辖的灌区、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行洪和灌溉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要对重点水域附近的学校进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和警示性教育。
特别是在渠首取水口附近、因取水而做的拦河坝周边,水深势险、游人较多,更要高度警戒,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劝阻。要建立巡查值班制度,要有巡查劝阻记录簿,必要时要有劝阻巡查的影音记录。
5.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牛王滩区域(从省庄铁路桥下到里河金滩)的水上安全、防溺水工作。要强化牛王滩及里河水域巡查人员的管理工作,夯实巡查人员责任水域,完善巡查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在加强巡查人员的责任心的同时,坚决杜绝擅离巡查岗位现象。要建立劝导工作记录簿和值班登记簿,要保证巡查人员、巡查时间的不间断性、持续性。
要进一步做好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在周末、节假日期间,做好重点管控。要在重点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救生衣(圈)、长绳、竹竿等设备,要配备高音喊话器,对近水人员进行高声有效的劝阻,要注意保留劝阻的录像影音资料。
6.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7.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库、涝河、养殖小区排污渠、排污坑、水源地、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危险水域,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专人分别负责。
8.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对所管领域范围内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劝阻,要对重点水域附近的学校进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和警示性教育。
9.镇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查、协调;强化突发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及时组织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加强对溺水事故的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
10.镇团委负责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11.镇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12.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台账,会同镇派出所、中心校、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13.各管理片区、各村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和“三零”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要进村、进企业、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各村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和辖区内水塘、水库、非法采砂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因在建工施工等形成的危险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14.五龙口景区负责加强对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安排专人对景区内的水库、水坑、水塘进行巡查和劝阻,要建立巡查劝阻制度和巡查值班记录簿,并在重点水域附近放置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救生竹竿等。
15.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通过单位例会、职工班组会向员工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知识,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联系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安排本村、本单位防溺水工作,要利用广播、板面、横幅、宣传彩页等形式等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各村要利用平安大喇叭和广播向家长、居民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
各学校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个利用微信、校讯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要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上旬)
各相关单位、村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各单位建立台账(见附件2、附件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协商相关部门,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
所有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2022年5-9月份)
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河务、广利、民政、交通、住建、旅游、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村干部、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水。
要加快建设沿沁河河道的高清视频监控建设,强化重点水域、河段的有效防控。中心校要合理划分巡查责任区域,与各村搞好巡查对接,各村、各学校要主动衔接,相互协商、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巡查劝阻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9月)
9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镇专项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村、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22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对平安村、平安校园进行严格考核命名。
(二)落实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三清三明”台账: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三)落实周报告制度
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一上午12点前向专项办报告一次情况(电话:0391—6758132)。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专项办(电话:0391—6758132)、镇政府(0391—6758122)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建立月督查制度。要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五)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村(单位)防溺水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3、防溺水“三清三明”台帐
4、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1
五龙口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道亮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弢 党委副书记
常 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火运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玉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适合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
段伟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范清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孔利杰 副镇长
王天照 副镇长
成 员:郭六保 五龙口中心校书记
王 昊 五龙口派出所所长
薛龙宝 交警五大队队长
郭磊波 五龙口景区副总经理
李 军 广利局渠首管理处处长
冯占富 广利局广惠渠管理处处长
梁达智 广利局一干管理处处长
宋海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郭西西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二桥 自然自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人
何 涛 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园园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乔红艳 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柳燕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晓 团委书记
原 梁 妇联副主席
张保柱 辛庄管理片区党总支书记
崔向东 裴村管理片区党总支书记
张国战 尚庄管理片区党总支书记
董利合 贺坡管理片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电话:6758132),郭六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附件2
村(单位)防溺水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五龙口镇 村(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 | 地 址 |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具体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自查内容(数据填写) |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
1、辖区河流数: 水库数: 水塘数: | |||||||
2、设立水域防溺水警示标牌数: 防护栏数: (米) | |||||||
3、溺水救生设施配备数(套): | |||||||
4辖区防溺水“安全地图”绘制和发放情况: | |||||||
5、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 |||||||
6、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 |||||||
7、对无监管的孤儿和留守儿童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帮扶: | |||||||
8、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数(免费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 | |||||||
9、水域专兼职检查和巡防人员数: | |||||||
10、其他问题: |
注:1、本表一式2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1份报辖区综治部门。
2、本表作为发生溺亡事故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单位一经上报后应终身负责,如表格涉及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报备。
3、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下述内容如实抄写至横线处:“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如因瞒报导致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
填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五龙口镇防溺水“三清三明”台账(2022年)
单位: (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表
地点 | 河、渠、涝河、粪坑、堤坝、井、工地水坑等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 | 备注 |
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单亲、父母双亡、外来务工者等子女排查表
单位 | 未成年人姓名 | 家长(监护人) | 村包户人员 | 是否告知 防溺水事项 | 备注 | ||
姓名 | 年龄 | 联系方式 | |||||
重点水域排查表
重点水域位置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巡查员 | 备注 |
附件4
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你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