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13/2023-001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龙口镇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标  题:
​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春节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节日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督查检查,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管理区,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节来临前要开展一次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对本单位重点车间、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各管理区、各行政村和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到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彻底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三、突出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和部署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商业集会活动、娱乐活动多的特点,依法加强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节日期间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组织力量集中对本辖区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管和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强化企业生产安全监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化工园区办公室要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设备带病运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现象发生。对于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设备,要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监管监查频次,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村镇建设规划办公室要对“双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过硬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能心慈手软,酿成大患。

强化非煤矿山监管。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要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严防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划建设中心要强化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力度,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巩固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严防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交警五大队、村镇建设规划办公室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和重点路段的监察力度,严格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对各类旅游车辆和农用车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和超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力度,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认真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坚决防止违规运营。

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办公室要加强旅游景点和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一是加强牛王滩等重点水域、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继续做好义务劝导宣传工作,严禁水上娱乐设备及旅客下水;二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电瓶车、缆车、电梯等设备设施和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不准运行。

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沁北消防队、五龙口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坚决关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春节期间,相关单位强化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关注集市、庙会期间非法安装、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对大型游乐设施超期未检或经检验不合格、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依法严打,该查的查、该停的停、该取缔的取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督促举办单位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事先进行演练。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交警五大队等部门要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此外,农业、电力、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供水、供气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镇办或村办的活动,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要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迅速、处置有力。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疫情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管理区,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进行部署和动员。节前的安全检查情况于118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在节期间,每日16时前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送当天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节期间,安全生产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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