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村、各行业部门:
现将《济源示范区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王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济源示范区巩固脱贫成果
“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在示范区内集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结合国家和省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全面走访摸排,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清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力争济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在全省前列。
二、时间安排
自2022年10月10日起,至11月10日止。
三、主要任务
(一)责任落实
1.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情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情况;二是牵头抓总、建章立制、协调组织、督促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三是研究相关工作、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分工方案、安排相关工作、专题调研指导、解决突出问题等情况;四是“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市镇村抓落实等机制执行以及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协助抓相关工作情况。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行业政策措施持续提升优化以及落地见效情况;二是根据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分工方案,任务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分头推进、部门协调、调研督导工作情况;四是主动彻底解决基层问题和困难情况,有无“绕道、回避、掉头”等现象。
3.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排查驻村帮扶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排查2022年驻村帮扶重点工作台账完成情况,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是否落实驻村帮扶领导责任,每月至少到帮扶村调研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帮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是否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认真管理,坚决纠正“派而不驻、驻而不力”等问题,是否认真执行驻村帮扶工作“六不准”要求;二是排查脱贫户、监测户帮扶措施完成情况。重点排查帮扶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有针对性,重点排查监测户纳入原因是否享受了相应的帮扶政策(如因病纳入的是否享受健康帮扶措施);三是排查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情况。重点排查帮扶责任人是否熟悉帮扶对象家庭情况、是否给予针对性的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2次,入户后要查看帮扶户是否存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查看帮扶户是否存在急难愁盼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帮扶;帮扶责任人要熟悉掌握防返贫政策及各行业部门政策,对联系户宣传落实,做到一户一个政策明白人;四是开展“秋冬暖心行动”。驻村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利用各种方式看望慰问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等困难家庭,深入开展“秋冬暖心行动”,实施帮扶救助,切实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感、满意度。
4.能力作风建设情况。一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水平情况;二是党员干部持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三是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思想麻痹”“应付差事”“作风浮漂”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
1.住房保障方面。一是排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性认定情况,对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房屋是否进行认定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是否进行挂牌公示;二是排查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情况,是否对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修缮到位;三是排查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情况,是否按照政策要求针对危房户的实际情况,安排原址重建或加固维修;四是排查危房改造面积、补助发放等政策落实情况;五是排查危房改造质量达标情况。
2.健康保障方面。一是排查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及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实现重点人群参保全覆盖、财政补贴政策是否落实;二是排查医疗报销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否及时报补;三是排查村卫生室建设、村医配备、常用药配置达标情况;四是排查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监测对象“先诊疗后付费”和“分段结算”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五是排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是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是否存在只签约不服务现象;六是排查慢性病卡办理情况,重点排查慢性病卡办理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办理是否及时、病症是否相符、作用是否发挥;七是排查30种大病专项救治落实情况。
3.教育保障方面。一是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情况,是否存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身体健康学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的学龄儿童是否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对因个人原因辍学学生是否开展“劝返”工作。是否有辍学学生劝返记录、送教上门记录等;二是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三是排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等发放执行情况。
4.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一是排查水量是否充足、取水是否方便,集中供水工程是否存在供水持续性不高、水量水压不稳、水质易反复等情况;二是排查水质是否达标、检测报告是否规范张贴、消毒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等情况;三是排查供水设备管理是否完善,供水管道是否及时维护、维修,是否出现农户短期频繁停水现象,是否出现群众反映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是否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是否落实应急预案等情况;四是排查每年水质检测对供水工程是否做到全覆盖。
5.综合保障方面。一是排查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应纳未纳”“应保尽保”现象、是否存在低保金、特困补助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二是排查符合条件边缘人口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提供兜底保障情况;三是排查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排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困难老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五是排查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六是排查残疾人家庭扶持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残疾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康复、无障碍改造等政策落实情况;七是排查符合兜底条件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孤儿、精神智力类病人和大病重病户等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情况,重点查看各镇集中供养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标准,集中供养服务是否规范,居家兜底监管是否到位;八是排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电费补贴政策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三)工作落实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一是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过程中,是否全面筛查,是否进一步选准瞄准排查着力点,是否重点关注到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务工不稳定,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四类群体,是否实现重点排查、重点帮扶,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动态清零;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脱贫村年度信息是否及时采集更新,是否重点关注疫情频发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风险挑战和诸多不确定因素下,困难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的成效,信息采集是否真实准确,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信息是否更新维护及时准确;三是信息质量方面。是否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信息审核修正完善工作和档卡资料规范化工作,是否不断加强数据筛查和整改力度,不断提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息是否做到“户、表、机”三对照,是否做到信息“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国家系统录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四是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是否对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村户籍农户乡村建设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采集,信息采集录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产业发展方面。一是排查村内是否发展有主导产业,走访脱贫户参与产业发展情况,了解是否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二是参与蔬菜制种的脱贫户有没有享受蔬菜制种特色保险补贴;三是排查村级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思路是否清晰,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推进措施操作性是否可行;四是是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产业发展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对村(居)获取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镇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管理规范,是否发挥显著作用,示范带动性强,推动集体经济增收成效明显;六是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分配使用是否有方案,是否公开、公正、透明,群众满意度是否高,带动脱贫户增收成效明显;七是是否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性收入目标任务,收入来源稳步增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取得显著提升。
3.稳岗就业方面。一是排查转移就业组织服务落实情况,是否有效开展就业招聘活动,是否及时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助其选岗应聘,是否完成示范区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省定2155人目标任务;二是排查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情况,重点查看培训对象的精准性、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有效性;三是排查就业帮扶各项补贴发放情况,查看各项就业补贴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查看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职业培训补贴、培训生活费补贴、省内培训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就读技工院校学费补贴、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等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1年度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是否全部申报发放到位;查看对开展就业帮扶的企业是否及时落实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服务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四是排查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落实工作要求,是否真正惠及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及时发放工资,是否做到规范管理,是否存在空岗、顶岗、轮岗、一人多岗、在岗不尽责、人岗不匹配、超员安置等问题,是否完成2022年示范区公益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五是排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结合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培训意愿,精准组织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到2022年底,脱贫劳动力持证比例达到17.5%以上。
4.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主要排查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就业指导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搬得出,稳得住。
5.问题整改方面。针对2022年以来国家和省考核评估、中办督查、省市专项巡视、督查巡查、审计、信访舆情等发现反馈的问题,是否进行梳理汇总、举一反三排查,形成整改方案和台账,依单推进,开展整改,限时对账销号。
6.涉贫信访舆情方面。查看今年以来交办的涉贫信访件、舆情件动态清零工作开展是否落实到位,各镇对日常排查出的涉贫信访隐患是否及时化解销号。
7.金融扶持方面。一是排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做到优先办理,“应贷尽贷”,是否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小额信贷累计户贷率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二是排查贷款户准入关口,是否符合贷款流程;三是重点排查脱贫户贷款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或风险苗头,是否采取措施,确保贷款安全;四是排查是否存在逾期贷款情况;五是排查精准扶贫企业贷是否按时还款,是否符合续贷条件。
8.人居环境方面。一是切实抓好农村户厕改造问题摸排与整改“回头看”工作,重点针对摸排不全不细不实,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改厕质量不高,户厕与“大三格”不衔接,先拆后建、拆了不建、造成群众如厕难,厕屋环境脏乱差,管护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拉网式摸排与整改;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重点针对死角盲区较多、工作进展不平衡、镇区整治任务较重、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死角盲区,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开展镇区集中攻坚,全面提升整治水平,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成果巩固好,确保问题不反弹。
9.应对疫情巩固成果方面。一是查看对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是否建立了跟踪服务机制,是否落实了就地务工帮扶责任;二是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疫情对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影响情况和疫情对帮扶产业生产经营影响情况,包括帮扶产业项目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有暂停生产经营或间断生产经营的情况,产品规模性滞销情况和乡村旅游业情况。
10.乡村建设方面。一是排查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情况,是否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是否提供后期管护服务、厕所粪污是否得到处理;二是排查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主要排查黑臭水体治理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排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是否完善;四是排查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情况,是否完善了相关村规民约和制度机制,是否做好乡村清洁卫生和绿化美化。
11.乡村治理方面。一是排查积分制,清单制,农村移风易俗、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等数字化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的推广运用情况;二是排查星级文明户认领、先进典型评选等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三是排查五星支部创建、党群连心工程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2.衔接资金项目方面。重点排查衔接资金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支付、利益联结等情况。一是加快梨林镇农产品加工项目、邵原镇农产品加工项目等10个未完工项目施工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工;二是对已完工项目加快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和财政结算评审,并完成资金支付;三是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要及时完成工程移交和确权登记工作,产业项目同时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签订运营合同(协议);四是做好2023-2025年项目库谋划,10月份完成行业部门论证工作,11月份完成项目库建设。
13.政策宣传方面。重点排查镇村干部、驻村干部、脱贫户、监测户对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政策掌握情况。政策宣传要做到“五个一”,每村有一个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监测帮扶)宣传栏,每村有一名政策宣传员,每个帮扶单位有一个政策宣传队,每户有一张政策宣传单(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每户有一个政策明白人。
(四)巩固成效
1.收入变化情况。一是脱贫人口收入差距、脱贫地区发展差距缩小情况;二是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上脱贫人口收入情况以及与实际相符情况;三是当地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幅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较情况,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较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等情况;四是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占比等情况。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方面。一是对2013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在前一阶段“回头看”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整改提升,完善确权登记手续,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扶贫资产经营合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已经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林业、交通、民政、教育等扶贫项目参执行);二是公益性资产要做到“六有”,即有“三资”记账赁证和台账、有确权公示牌、有管护制度、有日常管护记录、有管护人员(公益岗)合同、有工资发放证明”;三是经营性资产要做到“八有”,即有“三资”记账赁证和台账、有确权公示牌、有租赁、经营、运维合同(协议)、有收益分配方案、有收益到账证明、有收益分配使用记录(要有群众签字手印或银行流水)、有务工就业合同或带贫协议、有工资发放表。
四、实施步骤
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走访排查阶段(自2022年10月10日起,至10月19日)。各行业部门、各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各自行动方案,逐一对照活动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摸排,对各自工作要做到底数清、家底明。走访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清单模板见附件)和整改台账,于10月19日前报示范区乡村振兴局,纸质版报送至一区1号楼401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p0391@126.com,联系电话:0391—6633017。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11月4日)。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做到一项一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清零。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有效的整改结果。坚持边查边改,不等不靠,彻底整改,务求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自2022年11月5日起,至11月10日)。各行业部门、各镇要对活动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工作开展是否真实、问题排查是否全面、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总结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尤其是针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通过扎扎实实整改,全面巩固示范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示范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对落实政策、推进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检视。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各镇、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带头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突出矛盾。
(二)突出问题排查。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国家、省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省委、示范区党工委专项巡视、省市督查巡查发现反馈问题,全面对照主要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梳理,进村入户排查,找准核实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示范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指导和检查,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指导。示范区督查巡查组、乡村振兴局负责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查找问题不实,整改工作不及时,浮于表面的将进行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济源示范区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问题清单(模板)
附 件
济源示范区巩固脱贫成果
“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问题清单
(模板)
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问题描述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责任落实 | 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
2 | …… | |||||
3 | 政策落实 | 住房保障 方面 | ||||
4 | …… | |||||
5 | 工作落实 | 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方面 | ||||
6 | …… | |||||
7 | 巩固成效 | 收入变化 情况 | ||||
8 | …… |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