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2022〕32号
中共王屋镇委员会 王屋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总支、村,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驻镇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王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第一总指挥长:刘 涛(镇党委书记)
总 指 挥 长: 卢雪鹏(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翟建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冯璐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 刘 沛(镇党委副书记)
任晓晓(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 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闫 超(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袁二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燕丽娜(副镇长)
李军政(副镇长)
成 员: 任伟伟(镇党政办负责人)
刘小萍(镇党建办负责人)
段鹏杰(镇纪委副书记)
杨 军(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周 磊(镇招商营商办主任)
苗经伟(镇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王新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赵长青(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汉锋(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史斌斌(镇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负责人)
周新建(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耀可(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王东风(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科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红根(镇武装部副部长)
王来栓(王屋总支书记)
刘栓定(韩旺总支书记)
连战胜(太洼总支书记)
李维新(大路总支书记)
乔长青(封门总支书记)
张元如(愚公总支书记)
王卫国(清虚总支书记)
张 勇(王屋财政所所长)
陈 健(王屋派出所所长)
史靖涛(王屋市场监管所所长)
宋保战(王屋供电所所长)
卞向峰(王屋卫生院院长)
杨国顺(王屋中心校书记)
张 鲁(王屋供销社主任)
史红卫(济源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
廉 伟(联通公司王屋营业部负责人)
翟江南(移动公司王屋营业部负责人)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冯璐瑶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苗经伟同志担任。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在镇防指统一领导下,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防汛紧急避险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领导机构
第一总指挥长:镇党委书记
总指挥长: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和应急管理的班子成员
副总指挥长: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镇直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示范区关于洪涝灾害防范与应对工作指示;组织指挥全镇范围内抗洪抢险的应对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全镇洪涝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洪涝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镇应急指挥部相关决定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督导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制定镇政府处理洪涝灾害防范与应对救援方案;检查领导各级各部门对预案的学习和落实情况。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抢险救灾计划及措施。
(3)根据事故抢险需要,调动救护力量,调配抢险救灾装备。
(4)组织镇直机关及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组织和督促各级各部门经常进行应急救援技术演练。
五、指挥部成员职责
按照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级指挥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尽职尽责,认真履职,协调配合,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快速、有效进行。
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抢险救灾现场反馈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及时修订救灾方案、完善技术措施,安全、快捷、抢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指导审核各村上报村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各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期安置、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2.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做好灾前危房、土房(窑)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灾后房屋重建、村镇道路施工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领域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负责对桥梁及漫水桥的安全隐患排查。
3.农业中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和林木、畜牧、养殖水产等受灾情况,指导各村应对洪涝灾害工作,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群众人畜安全饮水,维护供水管网,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等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转移养殖畜禽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负责对河道清淤、水库、淤地坝、河道等水利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镇政府及各行政村的防汛物资储备。
4.经济办:认真做好企业关于洪涝灾害措施的落实,因灾造成停电、停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企业后续安全生产有序开展;加强对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村、各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对灾后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指导组织各村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五保户、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和安置工作;负责各类特殊救助群体负责接收、统计、保管、发放政府购置、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工作,做实做细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养老院的防汛安全工作。
6.便民中心:做好灾害期间安置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王屋卫生院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对疫情隔离点的防汛安全工作。
7.综治办:做好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及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8.宣传中心: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网络媒体、农村大喇叭等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向群众预告气象信息、宣讲应对洪涝灾害的措施,自我防范的方法等安全知识;指导学校、景区认真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9.党政办:做好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的集结等后勤保障工作。
10.纪委:加强跟踪督查工作,针对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11.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层民兵应急队伍,积极参与洪涝防灾、减灾、救突处置相关工作。
12.供电所:负责辖区用电线路的检修、抢修以及企业、农户用电安全,切实保障各类用电正常有序,及应急措施处置工作。
13.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产品安全和突发应急专项处置工作。
14.财政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保障;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
15.中心校:负责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应对洪涝灾害期间师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安全等问题。
16.卫生院: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受灾群众的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的防疫消杀及医疗保障工作。
17.供销社:负责洪涝灾害期间抢险救灾物资、生活日用品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18.交警四大队:负责洪涝灾害期间核实提供高速公路封闭情况、维持疏导道路交通等有关工作情况。
19.各通讯单位:负责辖区通信线路、基站和用户安全检查、通信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20.总支(片区):各总支(片区)是防汛一线的责任主体,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村的防汛工作;上传下达上级的各项指令和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调配应急救援力量,妥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统计汇总辖区内受灾及人员安置、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21.行政村:各行政村是实施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村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等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通知到户、到人,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影响;重点关注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困境儿童等困难弱势群体,确保安全度过洪水灾害;负责编辑本村的“防汛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中共王屋镇委员会
王屋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王屋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