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王屋镇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王屋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王屋镇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暑,根据《济源示范区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济管建〔2021〕69号),及济源示范区因灾倒损居民住房需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特大洪涝灾害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切实做好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一般损坏住房的修缮加固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自建住房;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两层以下(含两层)住房的主体建设任务;2022年6月底前多层住房基本具备入住条件。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补助对象
1.项目申报条件
因7月份以后降雨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且无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农户。具体要求如下:
(1)以户口本为准,确定享受补助政策人数,且户口本成员未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2)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3)长期居住的主房;
2.房屋受损情况认定
房屋损毁程度应通过评估或鉴定确定。倒塌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
3.补助对象名单认定
各村必须对申请本项目的农户进行逐一调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在村公示栏、村民微信群进行广泛公示,确保本村人人知晓。公示期满3天内,如发现举报等问题,各村要再次核实,有问题的要立即取消资格。公示期满3天后,不再接收“农户身份”方面的举报,由此认定并上报补助对象名单。
补助对象需提供真实的户籍、受灾住房等情况,对于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政策。
(二)基本住房保障标准
1人户保证基本住房20平方米、2人户保证基本住房40平方米、3人户保证基本住房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保证基本住房按每人18平方米计;新建住房低于面积标准的不予补助。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1.根据《济源示范区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济管建〔2021〕69号)要求,重建房屋每平方米测算建设成本约800元,确定重建户按保证基本住房面积补助640元/平方米(扣除农户负担的20%)。即补助金额如下:1人户补助12800元,2人户补助25600元,3人户补助38400元,4人户补助46080元,5人及以上户每增加一人补助金额增加11520元。
2.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加固,根据农房受损程度制定修缮、加固的具体方案,计算成本,列出实际维修加固费用清单。各村按程序进行核实,核实后经村集体民主评议并公示,政府补助80%,受灾群众自行负担20%,政府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安置农户到市镇购买住房,村民自愿退出原宅基地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补偿标准为640元/平方米(扣除农户负担的20%),补偿面积按基本住房保障标准,补偿资金用于农户进城购房补贴。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并公示、镇级审核、示范区审批的程序,急事急办,限时办理。
三、建设要求
(一)科学选址。坚持“避害”原则,新建房屋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二)房屋设计。新建房屋应根据当地自然环境条件,选用《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建设住房。
(三)施工资质。村民自建住房需选择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经村备案后,签订施工协议。
(四)抗震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农房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五)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各村要组织村干部、施工单位、工匠、农户等开展项目初验,并填写村级验收表。初验合格的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六)资金拨付。验收合格的,各村对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按程序拨付资金。村民自建住房的,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镇级组织的统建住房,按照施工合同和进度,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七)档案管理。各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完善申请审批、房屋鉴定、验收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档案资料,档案原件由本村自行保管,复印件交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民住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将灾后重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台账管理,周密部署推动,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应急办负责指导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用地保障,施工巡查,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并对地基下沉等施工难问题,会同技术单位,提供建议性施工方案;农业中心负责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工作;4个管理区总支负责辖区内项目督促、监督,并协调项目推进;各村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鼓励经受灾群众同意的前提下,由各村村民灾后重建小组统一组织施工。支部书记是灾后重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村项目申报、实施对象认定、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项目初验等具体业务,推动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对各村受灾村民建房进度、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紧盯灾后重建中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尤其是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救灾救助物资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附件:1.王屋镇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2.灾后恢复重建农户档案资料清单
3.修缮重建申请书
4.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5.农房修缮重建申请审批表
6.农房修缮重建三方协议书
7.农房修缮重建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8.农房修缮重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村级)
9.基本信息表
10.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建筑单位(工匠)备案表
附件1
王屋镇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 红(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 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 沛(党委副书记)
翟建中(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任晓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 伟(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
袁二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史斌斌(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人)
连战胜 (应急管理办主任)
周新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勇(财政所所长)
段鹏杰(纪委办负责人)
李延平(党政办副主任)
左国征(王屋党总支书记)
王来栓(七里桥党总支书记)
侯国庆(庭芳党总支书记)
刘栓定(大路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灾后恢复重建农户档案资料清单
1、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号复印件
3、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农户房屋受灾照片
5、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6、村委会公示照片(远景和近景照片)
7、房屋改造申请审批表
8、镇公示照片(远景和近景照片)
9、农房修缮重建三方协议书
10、建筑方资质证明、法人证、身份证复印件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表、建筑工匠培训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施工图纸(或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
12、工程造价清单
13、农房修缮重建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14、农房修缮重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15、镇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
16、基本信息表
17、房屋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申报农户正面三张照片(同角度同一参照物全景照)
18、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
附件3
修缮重建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全家____口人,居住房屋建于___年, 平方米,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因洪涝灾害造成房屋 (倒塌、严重受损、一般损坏),恳请村委会将我家住房纳入灾后恢复修缮重建补助范围。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申请改造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新建户项目审批后旧房立即拆除。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评议事项 | 初步确定修缮重建对象 | ||
时 间 | 地 点 | ||
主持人 | 记录人 | ||
参加评议人员 名单 | |||
评议对象 名单 | |||
会议内容 | |||
评议结果 | |||
评议人员签字 | |||
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农房修缮重建申请审批表
市: 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家庭人口 | 农户类型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元) | 旧住房建 造年代 |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旧住房建筑面积(平米) | 农户联 系电话 | |||||||
改造原因 | □C级危房 □D级危房 □其它原因 | 改造方式 |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 建设 方式 | □自建 □统建 |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
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平米) | 改造后 房屋产权 | □归农户 □归村集体 □其它 | 申请 意愿 | □新建 □维修 | 申请补助资 金(元) | ||||
村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修缮重建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附件6
农房修缮重建三方协议书
甲方(户主):
乙方(施工方):
第三方(村委会):
根据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要求,为履行各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第三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房屋改造前概况:房屋位于 村 组,房屋结构为 结构(土木、砖木、砖土混杂、木结构、石木、砖混),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危险等级( □C级、□D级 )。
二、改造方式: ;改造面积: 平方米。
三、改造内容:
四、工程造价: 元(附工程造价清单)。
五、资金拨付:
□农户自建,当地财政部门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折)通”账户。
□政府统建,经危房改造户同意并签定有效协议,报请县级财政、住建部门批准,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方。
六、各方责任:
1.甲方:提供修缮重建所必须的施工场地和条件,积极筹措资金,督促工程进度,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确保乙方按时完工。
2.乙方:按照示范区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相关要求,年 月 日前完成修缮重建,逾期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乙方修缮重建工程施工资格。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房屋出现安全性和使用性问题,无偿提供维修、处理等相关服务。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并签订承诺书。
3.第三方:监督乙方按照要求完成修缮重建工程施工,督促甲方及时按约支付工程款。确保承担修缮重建工程的建筑工匠经过技术培训,持有培训证明或合格证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修缮重建户纸质档案存档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三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农房修缮重建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乡镇 : 村委会 : 小组: 姓名:
检查日期 | |||
存在问题 | |||
整改意见 | |||
整改后 情况 | |||
检查人员 |
附件8
河南省 (市) 县 镇(乡)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房屋危险等级:□C级 □D级 C级危房维修部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填表说明 |
是否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 | |||
1 | 结构布置 | 1、根据《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房屋两层及以上时必须验收第14项;一层房屋如设置第14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结果栏目中填“√”,不合格填“×”,不必验收填“○”。 4、D级新建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为验收不合格。 5、C级危房针对修缮加固部位选填,检查项目不能涵盖修缮加固部位的,请在“其他”栏目中补充说明。
| |
2 | 结构尺寸 | 内墙面 净距 | |
3 | 净高 | ||
4 | 地基 | ||
5 | 基础 | ||
6 | 墙体 | ||
7 | 梁、柱、楼板 | 缺陷 | |
8 | 尺寸偏差 | ||
9 | 门窗 | ||
10 | 屋面 | ||
11 | 室内地面 | ||
12 | 墙面抹灰 | ||
13 | 饰面砖 | ||
14 | 楼梯栏杆 | ||
15 | 室外排水 | ||
16 | 配电 | ||
其他:
房屋修缮费用: 元 |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应补助金额: 元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单位(章) 年 月 日 改造户对验收结果意见(签字):□满意 □不满意; |
附件9
基本信息表
地址 | ||||||||||||
市 | 县(区) | 镇(街) | 村(社区) | 组 | ||||||||
农户情况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数 | 户类型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旧住房 建筑面积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联系电话 | ||||
改造情况 | 进度情况 | |||||||||||
危房等级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改造后 房屋结构类型 | 改造后房屋面积 | 列入计划年度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是否 验收 | |||
资金情况 | ||||||||||||
总投资 | 其中省市县补助 | 农户贷款 | 农户自筹 | |||||||||
备注:1、危房等级:C级、D级;2、改造方式: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3、建设方式:自建、统建
附件10
居民住房灾后重建施工单位(工匠)备案表
行政村 | 户主 | 施工单位或工匠 | 资质情况 | 发证时间 |
王屋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