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副镇长
分工
牵头灾后重建;负责编制村镇规划、住宅建设管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负责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治理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突发水污染应急准备和处置及事后恢复;负责田长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负责对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监督(噪音、扬尘、建筑垃圾);承担林长制、森林消防。行使行政处罚权;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部门: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上级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除燃煤散烧、食品安全外的科室)、消安委、灾后重建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镇直单位:愚公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