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副镇长
分工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拟订村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统筹组织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村民自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社会工作实践、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向村延伸下沉,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运行;编制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拥军、优属;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负责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部门:行政审批报务中心、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上级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残联。联系镇直单位:王屋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