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28/2012-0000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天坛街道
发文字号:
标  题:
关于表彰“十佳好少年”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12-06-09
发布日期:
2012-06-09
关于表彰“十佳好少年”的决定

关于表彰“十佳好少年”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一批青少年身边的先进典型,展示愚公家乡青少年的良好风貌,我辖区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层层选拔、逐级筛选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思想道德、文化学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评选出了刘子航等10名“愚公家乡好少年”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好少年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征程里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向上,争做新时代的“四好”少年。

 

附件:天坛办事处“十佳好少年”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天坛街道办事处“十佳好少年”名单

 

潘村学校:刘子航  李一歌  董志博  杨  湄  赵明宇

宋庄学校:孟紫琳  王  楠  张鑫欣 

天坛路学校:李锡杰  白晋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