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28/2018-0008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天坛街道
发文字号:
天文[2018]33号
标  题:
中共济源市天坛街道工作委员会创建“平安天坛、平安村居”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6-01
发布日期:
2018-07-03
中共济源市天坛街道工作委员会创建“平安天坛、平安村居”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街道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平安天坛”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即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

一、实现一个目标

创建平安天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天坛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街道,让群众满意,力争在今后三年内有9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设成为“平安社区(居委会)”。

二、突出两个重点

(一)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街道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以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街道每月向市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居委会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综治办对居委会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即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信访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利用节假日、群众集会期间采取悬挂横幅、摆放版面、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平时利用巡逻队机动性,在各居委会和辖区各学校门口悬挂横幅,发放平安创建、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居委会、游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三项基础建设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居委会领导要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要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待遇。在街道,重点抓好综治中心建设,选好配强街道综治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其真正成为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的坚强核心。要大力加强居委会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在办公区域、企业、居委会、交通要道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在学校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在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街道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居委会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巡逻队员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员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治保主任要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所在居委会的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居委会稳定。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建立各种形式的防范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消除治安死角。

四、强化四条工作措施

(一)强化打防控措施。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赌博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健全完善“严打”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治安形势评估、工作决策部署和分工配合协作机制,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二)强化管理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域,把治安防范的立足点放在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和教育;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治安防范水平。要突出重点人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严密管控外来人员的思想状况和所作所为,严防其违法犯罪。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爱等问题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逐个落实到具体组织、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要提高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探索“街道、村居矫正”新路子,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与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重新犯罪。

(三)强化奖惩措施。各居委会要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奖惩措施,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各村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达到“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标准的和在创建平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对已获得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所谓的保障,关键是“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和经费到位。党工委和办事处将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综治办具体负责情况掌握、形势分析、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居委会要重视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按照平安建设考评标准所规定的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递增,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加大防控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经费。要在基层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认真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以基层的民主来保障基层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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