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28/2018-0005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天坛街道
发文字号:
天政〔2018〕28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桑榆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
成文日期:
2018-05-15
发布日期:
2018-06-05
济源市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桑榆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

根据水利部、河南省印发《“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济源市河长制办公室《济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桑榆河河段实际情况,编制此方案。

一、现状调查

(一)河道现状调查

桑榆河发源于济源市轵城镇乔洼村,全长6公里,流域总面积21.8平方公里,流经天坛辖区2.6公里至济钢段入河,涉及大驿、西马蓬河东、西马蓬河西、甘河4个居委会。

(二)污染源调查

(三)涉河(沿河)构筑物调查

桑榆河涉河构筑物主要包括企业厂房、养殖小区、民房、排水口及桥梁等,其中养殖小区两个,距桑榆河500米内的养殖建筑18座,排水口8个(大驿至河东段)桥梁4座。

(四)饮用水源及供水概况

居委会城市集中供水。

(五)水环境质量调查

2017年12月份,配合市环保局对桑榆河水质监测站进行选点,基本确立建于河东桥头。

二、 问题分析

(一)辖区排污口分布:济钢大棒材东门口1处;河东桥南桥北2处;河西村东入口南北路南口生活污水管道;河西村中间南北路1处;天坛创业园B区一处;弘昌电器西门(明渠);鼎鑫机械桥东桥西两处;黄河路桑榆河桥南东口(黄色污水)。

河名

控制断面

河道长度(km)

流域面积(km2)

黑臭水体情况

河道淤积情况

确权划界河段

桑榆河

6

21.8

大驿辖区

桑榆河河道特征值表

(二)水环境污染仍然存在

河道水质虽然总体较好,但由于河道较长,仍有部分岸线环境较杂乱,河面时有漂浮物出现,需要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  

(三)污染源仍需整治

沿河两岸区域范围内仍有部分“四无”企业(作坊)需要整治;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养殖场已基本整治完毕,但仍有少量偷排现象;沿线生活污水基本流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但仍有个别居委会条件达不到没能及时整改。

(四)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河道保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巡查人员力量配备,河道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搭建河长制运作机制,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建设河长制信息平台。

到2018年底,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有效遏制河道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违章侵占河道、垃圾围河,地表水体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19年实现国家确定的辖区“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体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辖区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全社会爱护河道的自觉性普遍形成,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到2030年,辖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体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以上。实现辖区河流及水域岸线规划合理、界线明确、管控有序,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四、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治理

制订实施沿岸低小散企业专项整治及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和改造计划。一是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标注污染隐患等级,引导转型升级,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根据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划定两岸周边区域畜禽养殖规模。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养殖业,减少养殖业单位排放量。三是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做好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

2.开展居委会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治理居委会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制订建制居委会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段目标。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开展居委会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居委会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的要求,提出治理目标。三是实现居委会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体系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

(三)水环境治理

开展河道沿岸入河排污(水)口规范整治,统一标识,实行“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建入河排污(水)口设置审核,对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水)口进行登记,并公布名单信息。

巩固治理成效,加强对已整治好河道的监管,如对已经整治好的小微水体按照河道保洁的要求落实专人进行长效管理,防止反弹,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四)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标的,应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保部门通报。

(五)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管理范围划界。按照标准化创建要求,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界,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

2.水域岸线保护。开展桑榆河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河道生态空间管控。

3.生态河道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河道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4.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提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

5.河塘清淤。完成河塘清淤,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疑似劣Ⅴ类水体所在河流的清淤工作,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6.执法监督。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

五、保障措施

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技术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明确河道的河长和联系部门,河道流经区域范围内有关居委会要设置河段长并确定联系部门。明确河长、下级河长以及牵头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配合工作。

(二)督查考核。由“河长办”考核“一河一策”的工作实施情况,强化层级考核。“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同时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各项涉水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依托重大项目,从发改、水利、环保、建设、农业等线上争取资金。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水。

(四)技术保障。加大对河道清淤、轮疏机制、淤泥资源化利用以及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解决“一河一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排污口监测审核等方面的培训交流。

(五)大众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让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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