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坛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政策法规,确保天坛计划生育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责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坚持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设,坚持以基层队伍建设为保证,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待遇,坚持专干例会制度、强化档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转变服务理念,推进转型发展
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探索推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鼓励引导公民按政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良好的生育环境。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促进基层转变服务管理观念,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创新服务计生家庭及育龄群众新机制。
三、强化基层基础,确保工作落实
(一)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违法行政恶性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倡导公民按政策生育,创新社会管理破解工作难题,积极探索有利于群众“愿意生”“生得起”“生的优”的新思路,新方法。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同时,依法、依规加大对违反生育人员的惩处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守土有责,确保和谐稳定。
(二)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和统计管理,加强对主要指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做好出生人口预报预警。
1.加强协作,推进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定期通报人口计生工作信息。以基础信息库为依托,夯实基层基础,共享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共享管理体系,及时、准确把握人口变动态势,多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责任互担、优势互补。
2.完善数据,做好信息统计基础工作。依据医院的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和收养信息,及时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重点抓好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三个环节,坚持进居入户进行信息采集和核对,做到“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
3.强化责任,提高出生人口信息准确率。运用“四比四核”的工作模式,确保出生人口信息上报准确率。即:村(居)计划生育出生报告单与本村(居)卫生室出生登记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村(居)出生准确及时上报情况;街道计生办出生报表与本街道卫生院防保登记出生信息相比对,核校村(居)出生月表报是否存在漏统漏管情况;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MIS数据库上报出生信息与妇幼服务科住院分娩信息相比对,核查街道出生是否准确上报;住院分娩信息筛检后反馈到街道与MIS数据库和出生报表相比对,核准出生人口信息准确录入系统情况有效提高人口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人口信息利用率,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提高服务能力,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信息共享。
(四)建立健全基层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确保镇级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有工作经费并能发挥应有作用。在基层组织换届中要加强村(居、社区)计生协组织建设,配备秘书长,选好会员小组长,抓好会员联系户,健全村(居、社区)计生协组织网络,并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制定,有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五)完善计生情况审核制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严肃性。各级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调配、表彰奖励、入党、文明单位评选以及工会、人事等部门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过程中都能坚持做到严格审核计划生育情况,并严格把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和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计划生育审核关,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按规定取消候选人或提名资格。
(六)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做好孕前优生筛查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孕前优生免费筛查工作。完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和跟踪随访机制,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90%以上,全面提升辖区出生人口素质。
(七)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规范管理,拓宽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指导并保障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八)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人口文化园、文化长廊、宣传橱窗、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宣传平台,不断创新,扩大新媒体宣传渠道;进一步规范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改革创新和支持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九)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积极稳妥解决群众诉求。全面做好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程度解决不稳定因素。
四、落实奖扶政策,提升发展能力
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为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五、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深化和完善“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全面应用生育登记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再生育审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制作办证程序及需提供资料明白卡,方便服务群众。印制各类政策法规宣传页、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辖区育龄妇女宣传计划生育知识、避孕方法以及妇幼保健知识等。
附件: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附件
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目 标 | 2018年目标值 | 目标 性质 |
全员人口覆盖率(%) | 98 | 约束性 |
出生政策符合率(%) | 92 | 预期性 |
出生人口信息准确率(%) | 96 | 约束性 |
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预期性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 90以上 | 预期性 |
生育登记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 95 | 预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