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1947/2025-0007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标  题:
​ 济源示范区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济源示范区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济源示范区全面依法治区办《济源示范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济源示范区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示。


济源示范区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措施

济源示范区

商务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3.部门规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1.系统内普法对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2.系统外普法对象:商贸流通企业、外贸企业、电商企业、社会公众等。

1.坚持“五进+普法”相结合,借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企业、进镇办、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五进”巡展,开展商务领域普法宣传。

2.坚持“培训+普法”相结合,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商家培训、电商培训、商贸领域企业安全培训等各项培训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

3.坚持“节点+普法”相结合,借助“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节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4.坚持“业务+普法”相结合,围绕商务领域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举办商务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法治专家精准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比武练兵等。

5.坚持“新媒体+普法”相结合,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线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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