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48/2021-0034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思礼镇
发文字号:
思政〔2021〕27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思礼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17
发布日期:
2021-07-17
关于印发《思礼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豫农文〔2020〕199号)和《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40号),《济源实际种粮农民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思礼镇实际种粮农民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行政村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7月中旬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思礼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7日   

思礼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思礼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市级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此次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济源示范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各行政村要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对补贴对象、面积等事项进行登记;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对补贴发放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采取“一折(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村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补贴发放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对象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思礼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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