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44/2025-0005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邵原镇
发文字号:
邵政〔2025〕12号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8-06
发布日期:
2025-11-19
关于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济源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管办〔20232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文物的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责任

邵原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全镇文物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负责协调和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邵原镇区域内各文物所在村进行巡查,每季度对每处文保单位至少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行政村每月至少对本村辖

区内文保单位进行1次巡查,对巡查发现问题实行立查立改和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的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跟踪整改到位,同时要及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上报镇公共服务办。

二、主体责任

各行政村作为文物安全属地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直接且具体的保护责任,是本辖区文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明确主体责任。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文物保护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普查点的保护管理利用和安全职责,建立详细台账,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人和风险点。

2.巡查人员配置。各行政村应根据辖区内文物的分布情况,明确职责,合理安排巡查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文物安全隐患。

3.巡查内容包括:文物本体是否存在损坏、坍塌、被盗掘等情况;文物保护范围内是否有违法建设、破坏环境风貌的行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意识等。各行政村每月至少巡查1次,发现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在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增加巡查频次。

三、直接责任

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无使用人的由各行政村明确直接责任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各行政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研判本辖区内文物所在地存在的重大文物安全风险隐患,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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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邵原镇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一览表

责任单位

保护单位名称

郝坡村

郝坡秦家旧宅

东阳村

石佛寺

邵原村

邵原遗址、大铁钟

院科村

东阳店遗址

北寨村

晋豫边革命纪念馆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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