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经镇班子会议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邵原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邵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邵原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济源示范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按照示范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小切口、抓关键,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聚力实施我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总支、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场所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总支、行政村属地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2025年底前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各类事故隐患有效整改;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邵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厘职明责行动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厘清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场所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主管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牵头研究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措施;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内30人以上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被国家、省以及示范区点名批评、通报等情形的,给予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重点时段或研判存在行业性重大隐患时,安排部署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异地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防范和排查工作。
明确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履行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点时段加强一线安全监管。
明确镇安委办对镇直各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监督职责:督促指导镇消安办、镇直各部门、各驻镇单位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提高监督指导质量,增强统筹推进工作质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棚架等突出问题。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矿山领域、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讲评、会商研判、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行问题隐患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稳控安全形势。(镇应急办、村镇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分别牵头负责,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各总支、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以下均需各总支、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不再列出)
3.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学校安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工地安全,城镇燃气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加油站安全,商超安全,酒店、景区景点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九小”场所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工贸行业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17个方面,以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餐饮、住宿、大型农贸市场等行业领域,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教训吸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险除患,筑牢安全防线。(镇应急办、经济办、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村镇办、乡村建设办、宣传文化旅游办、邵原中心校、邵原卫生院、邵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或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巩固“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及电力线路保护专项行动成效,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场所,突出“十大致命风险因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气焊作业,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生产储存住宿“多合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三清”(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堆放的各类物品,以及设置的障碍物;清理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清理场所环境内违规存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杂物,以及私拉乱接的电线、插线板和大功率用电设备)、“两管”(管火源,管电气焊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重点问题,建立监管平台,围绕消防安全监管、监控、调度、底册、日常监管实行数据共享,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矿山安全专项行动,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硬措施》,从严规范行政许可,落实关停整顿一批、重点监管一批、支持帮扶一批措施。加大对废弃、关闭矿山和开采多年、严重超采的矿山风险研判整治。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镇应急办、经济办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或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行动。树立“无监控即违法”的意识,把农用三轮车违规载人、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纳入动态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专项工程实施,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镇平安建设办牵头负责,邵原派出所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7.积极参加示范区安委办会同市委党校集中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重点开展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结合地域特点、行业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主题、对象、课程、经费和效果评估,确保培训全覆盖;要开展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场景化案例或实操性培训等,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和新上岗人员、新成立企业、新上任主要负责人及时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镇应急办、经济办、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村镇办、邵原中心校、邵原卫生院、邵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8.总结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复制一批、推广一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总结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目标再聚焦、检查再精细、执法再严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别是新出台的标准,组织集中宣传培训,积极解读标准、检查指引指南等,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镇经济办、村镇办、应急办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重大事故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镇直各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辖区、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部门间分工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动态清零。(镇应急办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建立各级各部门互联互通的智能监管平台,同步推进各行业部门数字化监管执法,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镇应急办、经济办、村镇办、乡村建设办、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危化品、矿山、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落实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镇应急办、经济办、村镇办、平安建设办、乡村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入开展老旧场所超年限使用、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镇村镇办、平安建设办、乡村发展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非煤矿山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非煤矿山采掘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加速推进非煤矿山整体智能化建设,强化现有矿山单系统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非煤矿山基本实现智能化,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2026年底前,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有关项目全部建设到位。(镇应急办、经济办、财政金融所、村镇办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政府引导、燃企实施、用户落实”原则,统筹推进全镇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镇“瓶改管”改造任务。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推动燃气行业实现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实现燃气安全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镇村镇办、财政金融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工作,完善电气焊数字化监管平台数据,大力推进电气焊“加芯赋码”,全面建成“一芯一码一平台”,2024年6月底前建成“一芯一码一平台”,摸清电气焊及焊工底数,对全市电气焊持证人员分级全员培训;实现电气焊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将电气焊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严厉打击不入平台作业、无证作业等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镇应急办、经济办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开展一次全覆盖复查,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运用全省“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镇应急办、经济办、邵原派出所、村镇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平安建设办、市场监管所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3.结合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试点工作。2025年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五包一”责任制,明确一名行业监管部门干部、一名乡镇街道干部、一名村(社区)工作人员、一名消防人员(或派出所人员)、一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小组,实行网格化包保、实名制管理,将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在线监管,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录入平台系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邵原派出所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举报奖励程序,推动“邵原在线”一键举报、查实即奖、“网上奖励”,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群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专家”机制。按照“专家、专业、专案、专班、专责”要求,出台“三定两查”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固定检查名单、检查对象、检查责任,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一律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实行实名制、实责化、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和指导作用,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检查实效。严格安全生产专家选用标准,明确专家工作职责,加强专家管理,健全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镇安委会有关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30.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健全“三定两查”机制,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固定检查名单,固定检查对象,固定检查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倒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又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镇经济办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充分运用抽查、“双随机”等方式,落实“五现场”检查措施,即现场查、现场讲(讲问题、讲要求)、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和基层的干扰,避免重复检查和层层陪同。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组织参加示范区安委会开展的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2.综合统筹镇村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1+4”应急救援体系、“1+3”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参加示范区安委办每年结合市委党校开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行业系统培训等,对全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专业培训。充分运用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统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镇安委会有关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按照《河南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4年底,建立完善安责险工作体制机制,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全覆盖;到2025年底,将安责险逐步拓展到其他具有较高生产安全风险的行业领域,并全面建成安责险制度体系和事故预防服务体系。(镇应急办、村镇办、平安建设办、乡村建设办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5.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镇宣传文化旅游办、应急办、邵原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推动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镇宣传文化旅游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邵原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持续开展安全发展示范镇、企业创建活动。按照河南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企业评价与管理办法,严格评定程序、评定标准,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企业创建工作。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镇应急办、经济办、村镇办、平安建设办、乡村建设办、公共服务办、团委、工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镇安委会要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镇安委办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通报督导等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
(二)细化责任分工。镇安委会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调度和督促落实;各总支、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实施方案。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子方案,并将子方案于4月11日前报镇安委办。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将治本攻坚行动纳入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内容,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总支、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镇直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总支、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镇安委会将治本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完善督办交办制度,会同镇纪检监察室、督查室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邵原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 件
邵原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海玉(党委书记)
胡凤林(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 李建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 张 文(党委副书记)
孙建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常 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亚龙(党委委员、副镇长)
卫桢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晶晶(副镇长)
张建民(副镇长)
刘 兵(副镇长)
王小强(区管副科级干部)
李传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李桂枝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卢晓晓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冠男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常 松 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 浩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施建华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叶超军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丁 洁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
翟向前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小卫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杨国平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李胜利 财政金融所所长
杜保柱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抗战 第一总支书记
牛执平 第二总支书记
翟红雷 第三总支书记
晋跟朝 第四总支书记
杨战江 第五总支书记
郭翱杰 王屋供电所邵原服务站所长
李卫东 邵原卫生院院长
周小立 邵原中心校书记
刘小勇 邵原粮站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平同志兼任,负责指导协调镇直各部门,各总支、行政村,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