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4-0004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标  题:
​ 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向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落实。成立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推进会,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精准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列出清单,深入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以解决问题、常态长效为目的,做到不缩小、不放大。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抓实抓细,对巡察整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局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扎实有效整改,主题教育成果得以巩固拓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纪律作风得到转变,政治生态得到优化,党员干部奋勇争先的氛围更加浓厚,法治保障中心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强,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足方面,202443日司法局党组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篇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印发了《法治济源建设工作要点》(《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法治建设工作措施。与市委巡察紧密结合,对第七轮巡察单位开展法治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领域法治检查。二是关于主题教育学习走过场方面,出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工作制度》,形成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是关于学习效果不佳方面,下发了《关于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的通知》,对党课内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要求。各支部书记按照要求在第一季度开展了以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内容的党课。下发了《关于做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的通知》,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学习,巩固了主题教育成果。

2.针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方面,运用党组会、全体人员大会、中层干部会,集中学习了楼阳生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批示要求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并要求领导带头,全面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建立党组会、周一工作例会、机关干部大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运用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意见及上级有关重要精神。二是关于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识不足方面,4月12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重新学习了示范区《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明确提出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扎实推进,从严落实,不断巩固教育整顿工作成果。

3.针对“顽瘴痼疾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顽瘴痼疾排查流于形式方面,加强对顽瘴痼疾排查工作安排部署,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抓好落实,切实干出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关于排查工作不严不实方面,对1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做好季度“三个规定”填报自查,制定《防止干预执法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排查制度,每年组织1次评议。三是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不细方面,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协作,充分运用“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有效避免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加大“智慧矫正”系统日常培训应用力度,建立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执法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帮扶力度,最大程度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

4.针对“法律工作者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方面,建立报告制度,司法局党组分半年、全年两次听取律师协会工作报告,律师协会如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组汇报。2024年1月完成了律师行业党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党委领导班子。7名党委委员各自结对帮扶两家律所基层党组织,实现了党的领导全覆盖。健全了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二是关于队伍管理监督不到位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提升监管质效。对2家律师所和2家法律服务所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中心和惩戒委员会在新受理的案件中,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省协会的规定进行调查,没有法定的减免惩戒情节的,从严惩戒,真正起到惩戒一件,教育多数的作用。三是关于法律工作者队伍素质良莠不齐方面,针对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违反职业操守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了调查处理。组织14家律所90余名律师,到济源市沁龙峡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律师行业党委部分党员到安阳市律师协会开展基层党建观摩交流活动,提升律师行业党委和基层律师所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举办“新公司法修订亮点与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律师的业务素质。开展“律师行业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律所管理水平,规范律师诚信执业行为。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攻坚克难争先创优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推动不力方面,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推进会,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部署。2024年3月15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验收组对我市的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验收。二是关于全力打造特色司法品牌意识不强方面,谋划亮点工作11项。今年4月份,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推荐示范区司法局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与法治网、法制与新闻、大象新闻、济源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进行合作,共刊发宣传报道34篇,打造司法行政亮点品牌。三是关于司法行政能力不足方面,2023年底法治济源(法治政府)建设已将法治能力测试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成绩。针对执法人员能力不足问题,去年以来,共组织四场法治能力测试,并进行通报,对各单位参加测试情况进行排名。2024年4月7日,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报,对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测试中,无故不参加测试的2个单位的3名执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市领导对两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考试培训力度,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目的,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关于公职律师覆盖率距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差距方面,截至2024年1月,示范区36家党政机关已通过统筹调配使用的方式实现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2.针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济源建设的责任压实不够方面,按照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办法,初步修改完善法治济源考核办法,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办法》,对部分单位发出工作指引,精准安排部署工作,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对各单位以案释法案例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召开了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推进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印发《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责,制定了本单位的宣传细则,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分成四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4月—5月,通过第七轮巡察对市场监管局等6个单位进行法治建设专项检查,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关于府院联动不够有效方面,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内部案卷评查,6月底进行集中评查。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根据需要实时召开案件协调会,能诉前协调化解的尽量诉前化解,争取不进入诉讼程序,今年以来召开府院联席案件协调会13次,对涉党政机关案件、破产企业、金融纠纷等进行协调化解。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市外法院审理涉济党政机关案件化解工作的通知》,对市外涉党政机关案件报送工作进行规范。3月20日,济源市府院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暨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通报了全市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府院确定的第二批联动重点事项,按照一问题一方案原则起草了重点问题事项方案,建立了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及相关问题事项台账。三是关于法治督察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2023年11月份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暨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中,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巡察监督内容;2024年4月份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暨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中,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巡察监督内容。截至目前,共对15个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2024年2月4日,组织召开了“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2023年12月底至2024年1月初,示范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组织4个考核组,对示范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四是关于指导监督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加大对各单位普法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活动或未按时上报相关工作资料的单位进行通报。安排部署民法典宣传月具体活动,深入到轵城镇、王屋镇等开展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防范老年人诈骗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

3.针对“执法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执法队伍的培训不到位方面,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轮训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培训执法人员5626人次;各赋权部门累计培训镇(街道)执法人员200人次,组织行政检查现场教学3场次;司法局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518人次,6月19日-20日举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班。组织编制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手册,印发镇(街道)执法人员使用。继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健全案件即时报告制度、工作通报机制等,督促指导涉诉执法部门主动纠错,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强化行政执法源头规范,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最低,居全省第一。二是关于案卷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方面,增加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卷调取数量,从3月份至今共调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卷宗5卷,反馈存在问题30余个。与相关单位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和单位自查发现案卷存在问题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回头看”,帮助有关单位解决不能整改的疑难问题,切实改进执法案卷质量。开展济源示范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监督人员监督实战水平。镇(街道)司法所对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经常性执法监督,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方式,规范基层执法文书适用、裁量基准适用等,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案件质量和业务水平。

4.针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不够方面,到诉前纠纷调委会和劳动纠纷调委会指导调解工作,加强对现有行业性调解组织指导力度。4月15日组织召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工作会议,指导行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行业性调解组织重新备案,优化整合行业性调解资源,5月10日前已完成备案工作。报请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同意,将行业性调委会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平安建设考核,每季度对案件调处情况进行通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工作,促进作用发挥。二是关于人民调解规范化有欠缺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登记制度的通知》,召开司法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司法所压实案件登记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登记,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和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全面登记。4月份到北海、邵原、五龙口、克井等司法所对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关于调解案件审查把关不严方面,召开司法所会议,要求各所按照已出台的案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24年第一季度,司法所每月对辖区内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调解的案件进行审核,目前第一季度案件已审核完成,无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诉前纠纷调委会第一季度调解的案件已由市人民法院按照案件分类标准出具初步分类意见,报我局审核确定,未发现案件数量不实问题。严格落实案件抽查制度,各司法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24年第一季度调成的1157件案件中的230件案件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案件数量不实问题。4月份到诉前纠纷调委会、克井司法所和邵原司法所开展调成案件的抽查工作,督促整改到位。

5.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台账落实不细方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监督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确保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有效实施。印发《关于在部分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较集中以及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针对2022-2023年上半年营商环境测评反馈存在“非现场监管覆盖面有待扩展”问题,逐一与未实行非现场监管8个单位进行沟通,截至目前,新增加民政局、商务局、河务局3个单位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二是关于服务营商环境力量不足方面,已充实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与信息化科工作。

(三)关于“纪律建设不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存在不足”方面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失之于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认真方面,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根据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完善,使其更有针对性,做到精准发力。二是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欠缺方面,完善谈话机制,增强谈话的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千篇一律,侧重于问题,多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方面,在4月12日召开警示教育会上,剖析了甘某某、王某某案例。坚持以案促改常态化,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有案必促改,以案示纪、以案示警。四是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不力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纪律作风、节假日值班值守等4次,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对监督单位二十大以来“三公”经费开支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进一步筑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中层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有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浅尝辄止方面,组织各科室、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完善《示范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风险防控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关于违规违纪问题治理慢方面,对举报件抓紧调查处理,进一步完善了违纪违规信访案件调查制度。三是关于内部管理宽松软方面,4月26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更换签到软件,将全部人员录入系统进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定期统计并公示考勤结果,定期不定期到各科室、二级机构、司法所检查人员在岗情况。

3.关于“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重视不够方面,制定了《济源示范区司法局清廉机关创建提质行动》,局党组会及时研究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持续选树先进典型,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打造清廉科室、清廉司法所、清廉窗口。实施台账管理,完善工作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要加强督查,传导压力,推动清廉机关创建向纵深发展。二是关于警示作用不够明显方面,制定了《示范区司法局清廉机关创建负面清单》,列出10个方面18个负面清单。对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人员及时在大会上进行通报。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机制。三是关于清廉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弱方面,组织班子成员到分管科室、二级机构、司法所进行宣讲,机关党委委员到所联系支部进行宣讲。同时,充分运用工作群、周一例会、司法所所长例会进行宣传;各党支部运用主题党日,举行“学先进 我行动”讨论会,激发党员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用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凝聚人。

4.针对“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违规发放补助方面,已按照要求退回,以后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方面,对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严格报销手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三是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方面,已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绝不允许此类事项再发生。四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将对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使账面资产与管理使用科室资产相符。

5.关于“巡察整改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实方面,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关于边改边犯现象依然存在这方面,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出台了《示范区司法局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每年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评估。

(四)关于“组织建设不实,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有弱项”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方面,要求各班子成员对提交上党组会议题,认真进行研究,科学论证,确须认为有必要的,才能作为议题提交。对于上会议题,要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充分进行酝酿,没有意见后,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才能上会研究。二是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方面,经过核查,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三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对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进一步完善,做到有“辣味”和“真味”,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求谈话要有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四是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对2022年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向各支部下发《巡察整改提醒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流动党员管理提出了要求。

2.关于“未能合理组织调配人力资源”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编制和人员情况,合理调配人员到相关科室工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做好成效评估,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完成事项,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整改成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巩固。

(二)坚持做好统筹协调,抓实抓牢长期整改。对整改事项中涉及长期坚持的事项,融入到每年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涉及各项工作去,统筹推进落实。把长期坚持整改事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中,加强考核,确保长期坚持,有力有效。

(三)实施台账销号管理,有力推动未改事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预期完成时间和推进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3752,邮政信箱: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七号楼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sfjjj@126.com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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