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3-0012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标  题:
​ 济源示范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济源示范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济源示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3年927日至2023年1026日。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不得同时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62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3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32名(含环境资源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10名)。

、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会同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示范区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十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征求本人意见。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登记填报信息,并向所在地司法所提交基本材料。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请于公告期内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并向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期内向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查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会同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示范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1.在随机抽选方式中,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会同济源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中,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会同济源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被推荐人确定(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会同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济源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七)公告

济源市人民法院会同济源示范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需提交的资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随机抽选)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一式两份(见附件,可自行下载也可到司法局领取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经现场审核后返还。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报名地点:济源示范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7号楼305室

咨询电话:0391-6633087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济源示范区人民陪审员报名二维码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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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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